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白云区太和镇穗丰村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情况
白云区太和镇穗丰村计划招聘临时工作人员10人,从事穗丰村15-19社环保搬迁相关工作;
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聘用时间:至穗丰村15-19社环保搬迁任务结束为止(预计2020年12月份);
工作地点: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穗丰村(穗丰村提供往返太和至穗丰的通勤车辆);
薪酬待遇:按7.84万元/人/年的标准包干执行,并提供午餐。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未违反计划生育有关规定,近三年内没有参与违法建设、违法用地行为;
2.具有大专或以上学历,有一定的文字书写、语言表达、组织协调和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能够独立完成表格、合同和文书编写工作,能够现场对接测量、动迁等搬迁相关工作。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吃苦耐劳,有责任感,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善于做群众工作;
5.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有参加法轮功或其他邪教组织经历的;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道德品质上有劣迹行为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其他情形,经穗丰村两委会议研究决定不予录用的,则不予录用。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由太和镇穗丰村委托太和镇政府环保搬迁办代为实施,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面试、体检、公示和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4月4日至4月10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太和镇人民政府环保搬迁办(地址:白云区太和镇朝亮南路22号5号楼四楼);
3.报名人员须提供的资料和证件:
(1)《太和镇穗丰村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需张贴小一寸近期彩照,具体表格见附件);
(2)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学位证(无可不提供)、计生证明(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等原件和复印件(其中身份证正反面须复印在同一A4纸上;户口簿的家庭页与个人页复印在同一A4纸上;计生证明有填写页皆须复印)。
注:本次招考须本人亲自报名,并对所提供材料和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取消聘用资格,不予聘用。
(二)资格审查
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准予参加考试。符合条件的人员将由穗丰村委以短信形式通知考生考试及面试的时间和地点,考生在接收相关短信后及时回复是否参加考试及面试。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机试两部分。
笔试内容主要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按4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
机试内容主要为基本的办公软件操作,满分为100分,机试成绩按2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
(四)面试
1.面试由穗丰村委和太和镇政府环保搬迁办组织。
2.面试内容:综合分析能力、协调组织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应变处置能力等,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不得进入体检环节。面试成绩按4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
3.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不予录用。
(五)体检
在考试总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根据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考《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如有体检不合格的,则在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负担。
(六)公示和录用
体检合格的考生,经太和镇环保搬迁办协助穗丰村审定通过后,在广州市白云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录用手续。录用人员试用期由穗丰村委进行考评,合格者给予录用并签订劳动合同,若试用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四、注意事项
1.考试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黑色签字笔;
2.由于考生未能按照此公告要求的时间提供相关的证件、资料,或者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3.本公告中年龄和学历、学位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9年3月31日;
4.联系电话:87461901。
太和镇穗丰村经济联合社
2019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