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提出“全面实施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产业扶贫的指示精神,增强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供给能力,探索强化贫困地区产业扶贫工作科技支撑和人才保障的新途径,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的通知》(农办科〔2018〕15号)有关精神,决定在我市开展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面向全市招募6名农技推广服务特聘人员(2018年度3名特聘农技员、2019年度3名特聘农技员),其中:种植业4名(以水稻、玉米为主),养殖业2名(肉牛、奶牛为主)。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特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具有兴安盟户籍的:
(一)农业乡土专家;
(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技术骨干;
(三)农业科研教学单位一线服务人员;
(四)新型职业农民;
(五)种养能手;
(六)年龄要求,女性18岁-55岁,男性18岁-60岁
二、特聘条件
(一)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且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农业农村工作,服务意识和组织协调能力较强;
(二)具有丰富的农牧业生产实践经验、较高的技术专长和科技素质;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纪、违法犯罪记录(当地派出所出示证明);
(四)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五)本人在所在服务区域应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和影响力,其本专业技术水平得到群众认可。
三、职责与任务
(一)帮助贫困农户发展特色产业。联系有关专家,配合当地基层干部,协调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指导脱贫致富带头人和贫困农户科学发展特色产业,包联贫困村,结对贫困户进行技术精准帮扶。
(二)开展农业技术指导服务。对接农业科研教学单位,为贫困农户提供技术指导,开展咨询服务,解决产业发展技术难题,展示示范先进适用技术,对贫困农户进行技能培训,提高其科学种养水平。
(三)与我市农技人员结对开展驻贫困村和包联贫困户农技服务,提升农技人员专业实践技能和实际操作水平。
(四)宣传脱贫攻坚政策措施。宣讲脱贫攻坚、产业扶贫等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让扶贫攻坚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五)市农牧和科技局与特聘农技员签订的服务协议中,明确的服务内容、服务对象、服务数量、服务效果等。
四、聘任程序
1、个人申请:携带推荐信(农业科研教学单位一线服务人员、公司或合作社技术人员由本单位推荐即可)、无犯罪记录证明、特聘农技员申报表、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到市农牧和科技局种植业管理股报名。若报名人员有相关资格证书、荣誉证书,请一并携带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荣誉证原件及复印件。(有资格证书者的优先聘用)
报名时间和地点:时间:2019年4月15日到2019年4月21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双休日除外)。地点:乌兰浩特市罕山中街11号。
2、技能考核:根据报名人数,若报名人数大于招聘计划的3倍,先组织笔试,按1:3的比例确定技能考核人员。若报名人数小于招聘计划的3倍,则直接开展技能考核。技能考核由专家组组织进行,基本程序为:(1)个人陈述开展农技推广工作有关的经历并展示工作成果或业绩;(2)专家点题询问。
笔试、技能考核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研究公示:经专家组技能考核确定初步人选后,报局党组最终审定,并对拟招募特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4、确定人选:公示期满后,根据信息反馈情况确定最终人选,由市农牧和科技局组织开展对拟聘人员的考察。
5、签订服务合同:考察合格者,即为我市农技推广服务特聘人员,由市农牧和科技局与其签订农技推广服务协议,协议期限1年,并颁发特聘证书。
五、特聘农技员管理办法
市农牧和科技局制定《特聘农技员考核管理办法》,进行规范服务管理。特聘农技员服务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服务期间,以服务对象的满意度、解决产业发展实际问题和增加农民收入等为主要考核指标,采取量化打分和实地测评相结合的方式,定期对特聘农技员服务效果进行绩效考核。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的激励约束机制,考核不合格的及时解除服务协议;对考核优秀的,服务期满后可优先续聘。特聘农技员服务待遇按有关文件执行,经费从2018年度、2019年度的基层农技推广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中支出。
六、待遇
特聘农技人员工资按照岗位特点,具体待遇以招聘协议为准。
受理部门:乌兰浩特市农牧和科技局
地址:乌兰浩特市罕山中街11号
联系电话:0482-8299213
邮箱:nmj8299213@sina.com
乌兰浩特市农牧和科技局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