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光明区人民武装部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行政专干人员2名,财务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热爱工作,服从组织安排,无不良行为记录;
2.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3.符合本次招聘岗位所列专业及条件;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退伍军人优先。
(二)有下列情况者,不予接受报名:
1.有过刑事犯罪纪录或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工作人员计划
(一)岗位名称:行政专干人员
拟聘人数:2名
学历:全日制专科及以上
专业:行政管理或相关专业
其他条件:1.25周岁以下,具有较强撰写综合文字性材料能力,能熟练应用办公软件等;2.熟悉行政公文写作。
(二)岗位名称:财务人员
拟聘人数:1名
学历: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专业:财务、会计等相关专业
其他条件:1.具备较强的财务专业技能;2. 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同时具备会计初级资格证和具备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9年4月23日前;
(二)报名资料
①个人简历;
②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③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④学历学位验证证明;
⑤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工作经历证明)。
(三)报名方式:本次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报名材料采取电子版发送方式。
①请将填写好的电子版和扫描件:个人简历、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验证以及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一并打包发送至3172953446@qq.com邮箱;个人材料是报考环节的重要因素,请报考人员认真照实准备;
②报名资料请在报名规定时间内发送至指定邮箱;
③联系人:徐进,联系电话:0755-27405749。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审核和入职前的资格复审。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不可弄虚作假,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五)注意事项
报考者提供的电子邮箱应准确无误,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考试
我部将对考生报考材料及个人条件进行初步筛选,确定考试人员名单后通过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考试形式、时间、地点。请报名考生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五、聘用
我部将通过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考试入围人员,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并对入围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计划生育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按区有关要求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二个月)。由光明区人民武装部安排具体工作。
六、用工性质
本次招聘人员用工形式均为劳务派遣用工。
七、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光明区人民武装部负责解释。
光明区人民武装部
2019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