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巩固、提升全镇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攻坚工作,加强精准扶贫人才队伍建设,缓解扶贫成效巩固提升人员紧缺的现状。经镇党委、镇人民政府研究,永平镇人民政府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镇扶贫开发办临时工作人员1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收原则
公开招收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阳光运作,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二、招收条件及对象
01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02政治素质好,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扶贫事业
03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熟悉计算机基本操作,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条件,应聘者毕业于档案管理、文秘、计算机、新闻传播等专业者优先。
0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05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06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子女优先。
07脱贫攻坚时间紧、任务重,须具备一定的抗压能力,能接受加班。
08聘用期间工作、生活纪律按编内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招聘
0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0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0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04具有法律规定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19年4月24日至5月7日
上午8:00—11:30
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永平镇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永平镇政府大院内)
联系人及电话:陶宏 0879—5311903
手机:18987902978。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进行。报名人员须持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1份复印件到现场报名(贫困家庭子女还需带《扶贫手册》),报名时须填写报名表和提交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4、资格审查:由镇脱贫攻坚指挥部对报名人员填报信息进行审核,提出审查意见,并将审核结果通过电话方式告知应聘人员。
三、招聘方式和内容
采取试用5天,对工作态度、工作表现、工作能力等进行测试,确定录用与否。试用时间:2019年5月8日至5月12日。
四、体检
由永平镇脱贫攻坚指挥部组织拟聘用人员统一到永平镇卫生院进行体检,时间:2019年5月15日。
五、公示
由永平镇人民政府对拟聘用人员情况在醒目位置进行公示,应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另行递补聘用对象,时间:2019年5月15日—5月21日。
六、签订劳动合同
对符合条件的人员,由镇扶贫办与拟招聘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年限为1年,除考核不合格情形外不得中途解除合同。参加公务员、事业单位等考试培训的,请假累计不得超过20天。签订劳动合同时间:2019年5月22日。
七、相关待遇
1、工资保障:聘用人员工资纳入县财政给予保障。签订聘用合同后,待遇每人每月2500元,工资按月发放。
2、保险费: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险、工伤保险按国家政策规定的比例计算缴纳。个人需缴纳部分从工资保障中扣缴,单位需承担部分由用人单位缴纳,需缴纳五险资金以人社部门测算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