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以下简称“景谷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改善人才队伍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6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的有关规定,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经自治县人民政府同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景谷县2019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紧缺人才41人。为确保人才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一)景谷县第一中学
计划公开招聘教师10人,具体专业为:语文教师2人,数学教师2人,英语教师2人,物理教师1人,化学教师1人,历史教师1人,心理学教师1人。
(二)景谷县第二中学
计划公开招聘教师10人,具体专业为:语文教师1人,数学教师2人,英语教师1人,物理教师1人,政治教师1人,历史教师1人,地理教师1人,生物教师1人,心理学教师1人。
(三)景谷县民族中学
计划公开招聘教师10人,具体专业为:语文教师1人,数学教师1人,英语教师2人,政治教师1人,物理教师1人,历史教师1人,地理教师1人,体育教师1人,信息技术教师1人。
(四)景谷县第一小学
计划公开招聘小学教师10人,具体专业为:语文教师6人,数学教师4人。
(五)景谷县特殊教育学校
计划公开招聘特殊教育学校体育教师(运动与康复方向)1人。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景谷县第一中学、景谷县第二中学、景谷县民族中学、景谷县第一小学、景谷县特殊教育学校教师。
(1)景谷县第一中学:报考人员必须是2017年—2019年毕业的全日制大学师范类专业本科及以上的毕业生,并取得初级中学及以上相应教师资格证,所学专业必须与招聘岗位专业相对。
(2)景谷县第二中学、景谷县民族中学:报考人员必须是2017年—2019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的毕业生,并取得初级中学及以上相应教师资格证,所学专业必须与招聘岗位专业相对应。
(3)景谷县第一小学:报考人员必须是2017年—2019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的毕业生,并取得小学及以上相应教师资格证,所学专业必须与招聘岗位专业相对应。
(4)景谷县特殊教育学校:报考人员必须是2017年—2019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的毕业生(体育教师:运动与康复方向)。
2.报考人员的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1年3月1日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4年3月1日以后出生)。
3.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专业技能和工作能力;
6.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性别、户籍要求:不限。
(四)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况
1.2019年3月1日以前普洱市组织、人社部门批准录用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聘用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无论是否办理辞职手续;
2.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的非2019年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具有法律规定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方式及审核
(一)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9年3月14日(星期四)09:00—17:30。
2.地点:云南师范大学呈贡校区西区体育场。
(三)现场报名提供材料:必须按岗位要求提供相应证书、证件原件进行审核,否则不予资格审核通过:
1.2017年、2018年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同时交自荐书一式一份。
2.2019年毕业生需携带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校学习成绩单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须提供如下材料:
(1)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生: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持有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2)2016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全日制教育硕士生须提供含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完整成绩单和教育实习鉴定表的原件和复印件。
四、公开招聘的方式和程序
(一)招聘方式:采用面试方式进行。由招聘领导小组负责实施面试。
(二)面试内容:主要测试与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水平、教育教学理论、思想认识水平、心理素质、思维和性格特点等。
(三)面试时间、地点:现场通知。
五、签订就业意向协议
通过岗位面试的考生按规定签订就业意向协议(含补充协议)。
六、考核和体检
签订就业意向协议(含补充协议)人员等额进入考核和体检的人选,考核、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一)考核
签订就业意向协议(含补充协议)人员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件原件,由用人单位及景谷县教育局、景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审核相关证件及学籍档案,并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教育等方面进行考核,无异议后进入体检。
(二)体检
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由用人单位组织到景谷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支付。
七、公示和聘用
(一)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可以向景谷县教育局、景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
(二)公示期满后,无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为保护考生权益,反映问题时必须实名反映。
八、其他事项
(一)应届毕业生指2017年、2018年、2019年毕业的学生。
(二)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景谷县教育局人事股李老师
联系电话:0879—5118662
(三)查询网站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jinggu.gov.cn/。
(四)其他要求
1.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必须与所应聘的岗位相符,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从严处理直至追究造假者的法律责任。
2.就业协议书自签订后,具有法律效力,双方有权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3.应聘人员应保障通讯工具通畅,以便招聘单位与其联系招聘事项;因应聘者个人原因无法与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负责。
4.公示期满后,未按时到岗的视为自动放弃。
九、组织纪律
(一)对违反招聘纪律的相关人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社部第6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二)在招聘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景谷县教育局、景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可随时终止或取消其参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教师招考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