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公证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改善人才队伍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6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的有关规定,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经自治县人民政府同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2019年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公证处紧缺人才招聘1名。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招聘方案:
一、招聘岗位及专业
岗位: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公证处(差额拔款事业单位)。
专业:1.应届毕业生(2017年、2018年、2019年)为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通过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含C证);
2. 往届毕业生(2016年及以前)为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并通过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包含C证);
3.具体条件详见附件《2019年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公证处紧缺招聘人才简章》。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国家承认的全国各类高等院校应届普通招生计划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未就业的毕业生,并通过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包含C证),或通过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C证及以上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并近三年连续在公证机构工作的往届毕业生;
2.报考人员的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
3.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专业技能和工作能力;
6.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具体条件详见招聘简章)。
(三)户籍要求:云南省内。
(四)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况
1.2019年3月1日以前普洱市组织、人社部门批准录用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聘用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无论是否办理辞职手续;
2.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的非2019年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具有法律规定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方式及审核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9年3月14日(星期四)9:00—15:00。
地点:云南师范大学毕业生双向选择洽谈会,云南师范大学呈贡校区西区田径场。
(三)现场报名提供材料:必须按岗位要求提供相应证书、证件原件进行审核,否则不予资格审核通过。
1.2017年、2018年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及推荐表一份,司法考试取得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含C证)。
2.2019年毕业生需携带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校学习成绩单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司法考试取得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含C证)。
3.近三年连续在公证机构工作的往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提供近三年连续在公证机构工作的证明、司法考试取得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含C证)。
四、公开招聘的方式和程序
(一)招聘方式:由招聘领导小组负责实施面试。
(二)面试内容:以专业知识为主的综合测试。
(三)面试时间、地点:现场通知。
五、签订就业意向协议
面试结束后,由招聘小组择优确定人选,并签订就业协议(含补充协议)。
六、考核和体检
签订就业协议(含补充协议)人员等额进入考核和体检的人选,考核、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一)考核
签订就业协议(含补充协议)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认证报告、毕业生就业登记证(或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和本人学籍档案,由景谷县人社局负责审核报考人员相关证件及学籍档案。并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教育等方面进行考核,无异议后进入体检。
(二)体检
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由用人社局组织到景谷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支付。
七、公示和聘用
(一)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景谷县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为保护考生权益,反映问题时必须实名反映。
八、其他事项
(一)应届毕业生指2017年、2018年、2019年的毕业生。
(二)联系人及电话:刘剑祥:0879-3012195,18487163436
(三)其他要求
1.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必须与所应聘的岗位相符,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从严处理直至追究造假者的法律责任。
2.就业协议书一旦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有权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3.应聘人员应保障通讯工具通畅,以便招聘单位与其联系招聘事项;因应聘者个人原因无法与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负责。
4.公示期满后,未按时到岗的视为自动放弃。
九、组织纪律
(一)对违反招聘纪律的相关人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社部第6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二)在招聘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县人社局可随时终止或取消其参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2019年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公证处紧缺招聘人才在景谷县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发布公告。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司法局
2019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