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共有4家事业单位计划招聘高层次人才11名。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2019年浙江省嘉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急需人才计划及岗位要求表》(附件1)。
二、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勤奋好学,热爱本职工作。
3.年龄及身体状况:1984年5月9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的年龄可放宽到1979年5月9日以后出生。
4.须具有国家承认的研究生学历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的学历可放宽到本科。
5.户口不限。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程》(浙人社发〔2014〕15号),在近2年内人事考试过程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参照《关于修订〈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条款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9号),属于第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宜参加本次公开招聘活动。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采用电子邮件与现场报名二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经资格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统一参加面试。符合报名条件的人数与招聘计划低于3:1,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
2.面试。根据招聘计划,按报名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报名实际人数与招聘计划高于10:1的,进行二轮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为60分,不到60分者作自动淘汰。面试时间(初定6月份)、地点另行通知。本次招聘相关事项均在嘉善人事人才网(www.jsrcsc.com)公布,敬请关注。
3.体检。面试结束后,各岗位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体检工作参照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4.考核。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进行。主要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核,考核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体检、考核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5.公示。根据体检、考核结果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考核不合格、在公示前放弃聘用资格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公示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6.聘用。确定聘用人选后,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的规定执行。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2019年应届毕业生按毕业生报到程序办理,不能在2019年7月31日前按时毕业或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留学人员不能在2019年7月31日前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报名及资格审核时间、地点及办法
1.电子邮件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6月2日下午5点整,电子邮箱:492064338@qq.com。
2.现场报名时间:2019年6月3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报名地点:嘉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人事科(浙江省嘉善县解放西路68号)。
3.资格审核:采用电子邮件报名的将在面试前一天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报名办法:
(1)填写《2019年浙江省嘉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急需人才报名表》(附件2)。
(2)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等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提供近期二寸免冠同底证件照2张。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招聘资格条件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
五、其它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浙江省嘉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解释,咨询电话0573-84023216、840226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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