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因工作需要,宜春市消防救援支队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消防员4名。
(二)招聘条件
(1)男性,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学历,包括具有高中以上同等学历的技校、中专、高职学历(具体根据岗位需求确定);
(2)年龄在18-30岁(1989年6月30日至2001年6月30日之间出生)之间;
(3)身体健康,体形端正,身体无明显不良症状和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重度平跖足,无传染性疾病,身体协调性好,反应敏捷。身高不低于1.60米,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10)Kg);
(4)同等条件下,退役士兵或具有灭火救援相关工作经历的,优先录用;
(5)具有车辆驾驶(汽车B2照以上)、机械维修(取得岗位资格或从业证书)等技术专长或灭火救援相关工作经历的,年龄放宽至35周岁(1984年6月30日后出生)。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考试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被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法规并被聘用单位辞退、解聘记录的;
(4)道德败坏,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5)其他不宜进入应急救援队伍工作的。
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5月8日至25日
2、报名方式:
(1)电子邮箱报名:将电子版报名表填好后发至xizhiwen1983@163.com,报名表见附件1。
(2)现场报名:如在宜春市内,可自行在工作日到宜春市消防救援支队专职队工作办公室(宜阳大道56号办公大楼4楼)现场报名,递交报名表,联系人:汪莉娜,18179513030。
(3)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报名时,考生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发现,即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取体能测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1、体能测试
(1)时间:具体时间待定。
(2)地点:市应急救援基地
(3)测试项目:3000米跑、100米跑、单杠引体向上。满分为100分,其中3000米跑占40%、100米跑占30%,单杠引体向上占30%。评分标准见附件3。
(4)体能测试成绩应用:满分为100分,以考试成绩的40%计入考生考试总成绩。根据面试和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资格人员,末尾同分者一并入围。
2、面试
(1)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宜春市消防救援支队4楼会议室
(3)面试内容:主要测试报考者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能力和组织能力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4)面试组织:面试前,考生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位)证书、相关岗位资格证书或其他相关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蓝底免冠彩色一寸照片3张到候考室进行查验。对考生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的,经核实,取消入围资格。考生待考时,通讯设备全部交监考员暂时保管。考生根据抽签顺序参加面试,面试时间限定在8分钟以内。面试后,由考生签字确认后方可领取通讯设备离场。
(5)成绩应用:面试满分为100分,以面试成绩的60%计入考生考试总成绩。
3、考试综合成绩
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进入体检环节。总成绩计算方式: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如遇总成绩同分情况,录用面试成绩高者。
公示、聘用及队员待遇及保障
1、公示
按照体检合格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如遇考生总成绩并列时,则优先录用面试成绩高的考生),在公众微信号“宜春消防”公示7天。
2、工资待遇及保障
(1)工资和福利待遇:基本工资2400元/月;量化考评费300元,依照平时工作考评情况进行等级发放;高危补助300元;担任队长、班长、副班长、车船驾驶、机械维修等特殊岗位发放相应津补贴;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其它事项
本招聘简章的解释、规定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宜春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