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招聘的辅助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面试与资格审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职数
本次共招聘2名辅助工作人员:
三、报考条件
1.遵纪守法,拥护党的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
2.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3.具备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具有较好的文字表达能力,沟通和组织协调能力强;工作认真负责,能够主动积极完成交办的工作;
5.有以下情况者优先:有志愿服务工作经历,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曾获得市级以上志愿服务荣誉表彰。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司法机关或纪检部门立案侦查的;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
三、招聘程序
1.报名。2019年5月9日至5月20日,接受报名,以投递团市委辅助工作人员信息登记表(附件)时间为准。报名信箱:hygqt@163.com。
2.资格初审。报名和面试事宜通过团市委网站公布和电话通知。考生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报名资格。
3.面试。由团市委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及地点以具体通知为准。
4.决定任用。根据面试情况,提出拟录用建议人选,提交团市委党组会审议后决定拟录用人选。
5.体检。拟聘用人选应按通知按时参加体检和提供体检结果,不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6.公示。根据体检的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由团市委通过河源青年1家网站(http://youth.heyuan.gov.cn)等途径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发现有问题不宜聘用的,依次递补。
四、其他事项
拟录用人选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薪资待遇按照市财政临聘人员(一般人员)执行。聘用后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0762-3232180(志愿者工作部)
0762-3232962(学少部)
投诉电话:0762-3314505
未尽事宜按我委有关规定执行,本公告由团河源市委办公室负责解释。
共青团河源市委员会
2019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