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一)岗位要求
(二)应聘人员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在案或其他社会治安问题,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3.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5.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5月31日。
二、薪酬待遇
按珠海市斗门区普通雇员相关待遇标准执行。
三、报名事项
(一)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可采用现场报名或电子邮件方式(dmgqt@126.com)报名,邮件标题备注“姓名+应聘雇员”。
(二)报名时间:2019年5月10日-5月24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节假日不接受现场报名)。
(三)现场报名地点:斗门区井岸镇朝福路139号(区政府机关大院3号楼301室)。联系电话:0756—5533166,联系人:姚小姐。
(四)报名资料:
1、《共青团珠海市斗门区委员会招聘普通雇员报名表》(附件)1份,报名表须附照片,报名者须在“承诺人签名”处亲笔签名;
2、个人近期红底大1寸正面免冠彩照2张(其中1张贴报名表上);
3、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1份;
4、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
以上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并与原件相符。现场报名时须提交原件用于现场查验;通过邮件报名的考生,将以上资料以扫描件压缩包形式发送,并请在笔试时提供以上资料的原件查验。
(五)资格审查
由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另行通知。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考生携带身份证参加笔试和面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满分100分)×60%+面试成绩(满分100分)×40%(分数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人员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的1:3的比例确定,不足1:3比例的,参加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五、体检
根据应聘者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职位与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六、确定聘用人员并办理录用手续
对经体检合格的应聘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和签订劳动合同等手续。
七、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报考材料弄虚作假的;
2.体检不合格的;
3.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4.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准聘用的。
(二)因以上情形取消聘用资格的,可根据工作需要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斗门团区委解释。
共青团斗门区委员会
2019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