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简介
宁波市外事翻译中心是宁波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直属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承担市领导重要外事活动翻译工作;承担全市重要国际会议,经贸、文化等重大涉外活动的同传、交传翻译任务;承担我市与世界各国开展交流合作的语言翻译任务;参与我市对外经贸、科技、文教等领域合作项目的跟踪落实工作;会同市级相关部门收集、翻译、分析全球经贸、投资信息,同时,配合相关部门进驻企业,为我市引进世界500强企业等提供跟踪服务以及承担市政府和上级外事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翻译工作等。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资格审查、专业技能测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有良好的综合素质和组织协调能力;
(四)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举止大方,形象气质好;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见附件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5月16日9时—2019年5月28日16时。
2、报名办法: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
报考人员登录宁波人才网(www.nbrc.com.cn)首页“考试报名”,选择进入“宁波市外事翻译中心公开招聘翻译人员公告”,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进行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请报考人员务必严格按照报名系统有关要求认真填写,凡不符合报名系统要求导致无法通过资格初审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请报考人员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凡填报信息与真实证书、证件等不相符合而导致无法通过资格复审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3、资格初审
时间:2019年5月29日9时—2019年5月30日16时。
此期间,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取消报考资格。期间报名系统将不再对报考人员开放。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名单将于2019年5月31日在宁波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网站(fao.ningbo.gov.cn)上公布。
4、考试时间
具体考试时间将于在资格初审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网站上公布。
5、经主管部门认定并报市人社局同意,德语翻译为紧缺岗位,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时,按实际报名人数参加考试。英语翻译岗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低于3:1,在规定的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取消该岗位招聘。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加面试的办法进行,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招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
1、资格复审:考试前,招聘单位将对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对象需按公告或通知要求携带本人简历、身份证、学生证或就业协议、国(境)外留学人员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等原件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未通过者不能参加考试。
2、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采用口试方式。口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外语听、说、译水平和中外语言表达能力及应变能力等,口试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专业技能测试结束后,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符合资格条件的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专业考试的,视作放弃。
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测试结束后在考场现场及宁波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网站同时公布。
3、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结束后即安排面试。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参加面试。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
4、成绩:考试总成绩由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两部分组成,其中专业技能测试占总成绩50%,面试占总成绩50%。面试结束后,在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的,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排序。
面试成绩、总成绩及进入体检、考核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在面试现场及宁波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网站同时公布。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网上下载体检通知(或在接到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宁波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五)联系地址和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2001号
联系人:徐老师0574-89186508
宋老师0574-89186532
监督电话:0574-89186521。
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