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购岗计划
正阳县政府计划购买教师岗位500个(具体见附件),服务期2年。
二、招聘原则
政府购岗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自愿、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招募、自愿报名、考试选拔、统一安排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尚未正式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含2019年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现象;
2、服从组织安排,自愿从事教育工作,热爱基层工作,吃苦耐劳,乐于奉献,愿意扎根基层;
3、身体健康,适合基层岗位工作需要;
4、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报考初中教师岗位需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初中及以上层次教师资格;
6、报考小学教师岗位需要有普通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小学及以上层次的教师资格证,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岗位不限制教师资格。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正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及驻马店人才信息网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1.填写并提交报名信息,上传照片。报考者于2019年5月27日9:00至5月29日17:00期间登录(http://47.93.192.66/zhengyangjy2019/webregister/index.aspx),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提交个人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要求:①单色背景,正面、免冠近期证件照;②电子版;③格式JPG;④文件大小100KB以下;⑤照片大小宽约114像素,高约156像素;⑥必须能反映本人特征,否则将无法通过审核)。报名资料提交被接受后,将自动生成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者查询报考资格审核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注意妥善保管。
2.资格审核。在报考者提交报名申请后及时对报考者的报名申请和照片进行网上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报名申请被接受的人员,可于提交报名申请1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看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审核。通过报考资格审核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者应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核。
3.网上缴费。通过报考资格审核的人员,于2019年5月28日9:00至5月30日17:00期间通过原报名网站(http://47.93.192.66/zhengyangjy2019/webregister/index.aspx)“网上报名”系统,按照提示步骤缴纳考务费(报考者须准备银行卡,开通网上银行功能并存上足够缴费的金额)。根据省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报考者按每人每科30元缴纳考务费,本次招聘考试一科,计30元。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缴费完成后,考生须自行用A4纸打印《2019年正阳县公开招聘政府购岗教师岗位报名表》一式2份,以备资格确认时使用。
4.网上打印准考证。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于2019年6月12日9:00至6月13日17:00期间登录原报名网站(http://47.93.192.66/zhengyangjy2019/webregister/index.aspx),进入“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A4纸)。笔试时间地点等具体安排详见准考证。
请考生务必真实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及联系方式,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缴费、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因错过时间,系统关闭相关功能或联系电话不通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报考人员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报名人数(以缴费人数确定)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达不到1.5:1的岗位,须相应核减拟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
(三)考试
考试只进行笔试。笔试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组织实施,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委托专门考试机构承担命题和阅卷工作。
笔试科目为教育基础知识。教育基础知识包括公共理论知识、教育学、心理学、教材教法、新课程标准、教师职业道德等。笔试成绩满分100分。
参加考试时,应试者须持本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考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以准考证为准。
(四)体检
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及各岗位名额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资格复核确定体检对象。具体资格复核时间及要求见笔试成绩公示。体检出现不合格或有弃权人员时,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健康状况要求》(国人厅发〔2007〕37号)执行。
(五)公示
根据体检结果及考试成绩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将拟聘人员名单进行公示。经公示后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统一制发《2019年正阳县政府购买教师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通知书》。
(六)签订合同
由县教育局与聘用人员签订《正阳县政府购买教师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劳动合同》,并及时安排上岗。合同期限为2年,劳动合同期限届满自行终止,不再续签。
五、岗位待遇
(一)政府购买教师岗位服务第一年工资标准按照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分别为2200元/月、2300元/月、2400元/月(均含个人应缴纳社会保险费),以后并随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而调整。连续工作满1年算起,每增加1年工作时间,增加100元的岗位工龄工资。到乡镇工作的每月另发放乡镇工作补贴200元。
(二)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社会保险费用的单位缴费部分由县财政负担,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负担。
六、监督管理
(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共同负责本次县政府购买教师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二)建立健全绩效考核制度。县教育局负责对录用的高校毕业生的日常管理。要对在购买教师岗位工作的高校毕业生进行年度考评,考评标准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标准。
(三)高校毕业生在工作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县教育局应及时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停止发放工资和社会保险补贴,并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1.通过其它途径已经实现就业的;
2.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3.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管理制度的;
4.升学、服兵役、移居境外的;
5.无故旷工连续15天或1年内累计旷工30天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8.其他不宜继续留岗工作的。
七、其他事项
本实施方案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正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396-2351865
正阳县教育局:0396-3289066
点击下载>>>
正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正阳县教育局
2019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