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1、招聘岗位:非公专职党务工作者(专门从事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人员)
2、招聘名额: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10名、城关镇5名、连城镇2名、王庄镇5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
2、大专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9年6月至2001年6月期间出生);
4、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5、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能够熟练使用现代化办公设备。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现役军人及在读的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及要求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5月29日—6月4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自行到招聘职位乡镇、经济开发区报名。
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552-2131898
固镇县城关镇组织部联系电话:0552-6028712
固镇县王庄镇组织部联系电话:0552-6666037
固镇县连城镇组织部联系电话:0552-6570039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考人员须自行下载打印并填写固镇县XX乡镇(经济开发区)非公专职党务工作者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4、免收报名费。报名时需携带报名登记表、本人有效身份证、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照片3张、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现为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还需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如为中共党员的,需提供当地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每名报考人员限报1个职位。
5、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比例不得低于1:3,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减少招聘计划。
6、招聘工作人员对报考人员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如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消其报考资格。
7、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二)笔试
1、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主要包括政治、经济、法律、人文、管理、国情省情等常识,判断推理,言语理解与表达;公文写作等,不指定复习资料。
2、报考人员为中共党员,笔试成绩加2分。
3、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在固镇县人民政府网和固镇先锋网网站公布。
(三)计算机测试
笔试结束后,对报名者进行计算机操作测试,测试时间为40分钟,主要测试应试者对word、excel等办公软件操作的熟练程度,测试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合格标准为60分。测试成绩合格的方可进入面试环节。
(四)面试
1、面试人员从计算机测试结果为合格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2的比例进入面试。最后1名出现同分情况的,一并进入面试环节。免收面试费用。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适应岗位要求的专业基础知识、业务素质能力等。
(五)成绩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比例合成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并在固镇县人民政府网和固镇先锋网网站公布。
(六)体检与考察
1、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如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序。体检标准参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省公务员局《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皖人社发〔2017〕10号)等规定执行。
招聘单位或者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照规定进行复检(现场复查项目除外),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和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2、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由用人单位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录取资格。
3、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条件的报名人员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别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4、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八)公示
1、拟聘用人员在固镇县人民政府网和固镇先锋网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
2、招聘工作接受同级纪检部门监督。监督举报电话:
经济开发区纪检监察室联系电话:0552-2131883
固镇县城关镇纪委联系电话:0552-6028750
固镇县王庄镇纪委联系电话:0552-6666020
固镇县连城镇纪委联系电话:0552-6571006
四、管理和待遇
(一)新进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间工资1500元。试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由用人单位与新进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一签。
(二)招聘人员正式聘用后,享受本县社区工作者同等待遇,岗位工资3000元/月,由用人单位予以发放;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社保五险(个人缴纳部分由本人承担)。
(三)经济开发区、各乡镇按照单位管理制度及相关规定对聘用人员进行考核和管理。对试用期满考核或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合同期满人员由用人单位根据工作实际需要提出续签或解聘意见。
固镇县招聘非公专职党务工作者领导小组
2019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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