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以及国家的法律法规。
2.组织纪律观念强,作风踏实,吃苦耐劳,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和不良行为记录。
3.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有志于社区工作,熟悉社区工作情况,身体健康,乐于奉献,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组织协调能力。
4.掌握计算机基础知识和相关办公自动化软件使用技巧,能熟练操作和应用计算机,基本符合社区信息化办公要求。
5.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两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研究生以上学历不受工作经历影响)。
6.苏州市市区户籍(姑苏区、高新区、工业园区、吴中区、相城区、吴江区),不含集体户。
7.年龄为24-45周岁(1974年6月30日至1995年6月30日出生)。
二、招聘单位、人数详见《附件1》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5月25(周六)-2019年5月27日(周一)8:30-17:00。
2.报名地点:苏州市广济南路288号,石路金座大厦15楼苏州市金阊人力资源1室、6室。
3.报名程序:
(1)选择街道。自行在“中国姑苏”网站(http://www.gusu.gov.cn),苏州人才网(http://www.szrc.cn),苏州市金阊人力资源网(http://www.jcrlzy.com),下载《姑苏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考试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将《登记表》中相关内容填写完整后,正反两面打印1份并加贴照片,现场选择应聘街道。
(2)现场报名。应聘者持相关证件及填写完整的《登记表》至苏州市金阊人力资源现场进行报名。
(3)资格审查。报名者向招聘工作人员出示应聘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经验证,符合规定条件的报名者,工作人员当场收取《登记表》、相关资料复印件。
(4)领取笔试准考证。复审合格的报名者由金阊人力资源通知现场领取笔试准考证。
4.注意事项:
(1)报名者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及应聘岗位所需的相关资格证书的原件、复印件一份及个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1张。必须由本人现场报名;归国留学人员,另须出示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因本次招聘将统一组织笔试,因此每个报名者限报一个街道。
5.本次招聘报名人数开考比例为3: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规定核减或调整招聘职位数。
(二)考试
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1.笔试
(1)笔试的时间、地点和形式、内容
①笔试时间。2019年6月2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并随身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②笔试的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笔试法,考试内容为行政能力测试、公共基础知识等相关内容,笔试不指定复习教材。
(2)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3:1比例时,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3)笔试成绩公示: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于2019年6月4日开始,在苏州市金阊人力资源网(http://www.jcrlzy.com)进行公示,公示3个工作日。
2.面试
(1)面试时间:2019年6月16日上午8点30分准时开考;
(2)面试地点:苏州市第三中学(临顿路谢衙前14号);
(3)注意事项:
①请应试人员提前40分钟(7点50分)到达考场(候考室)进行面试抽签;
②面试前,将核对考生相关信息,考生凭身份证进入考场(候考室),证件不符者不得进入考场;
③8点30分尚未达到考点进行抽签的,视作弃权处理。
(4)面试时,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
(5)面试成绩计算: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小数,第二位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占招聘考试总成绩的70%;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在前;
(6)面试成绩公示
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将于面试结束后在苏州市金阊人力资源网上公示3个工作日,网址:(http://www.jcrlzy.com)。
(三)体检和政审
进入体检的人员名单,按招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本次招聘实行一次性体检。体检单位为苏州市市立医院体检中心。
1.参照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2.对体检合格人员按要求由各用人单位组织政审。
3.因应聘人员体检、复检不合格,政审考察不合格以及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4.由考务组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聘用考察和资格复查,对不符合本次招聘条件的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四)录用
经考试、体检、政审合格符合条件人员与各街道签订劳动合同,从事社区服务和管理工作,并报区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纳入社区工作者信息管理平台统一管理。
四、人员待遇及考核、管理
人员待遇标准按市区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本简章由苏州市姑苏区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2-68727817。报名电话:0512-65581091/65587309。
苏州市姑苏区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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