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须具备的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拟聘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五)非北京生源符合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引进条件:
限于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培养方式为非定向)的2019年全日制应届高校毕业生,所学专业与引进岗位对口。引进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27周岁(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校学习期间为全脱产、未缴纳职工社会保险。
(六)专业、年龄、政治面貌等要求详见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纪念馆2019年招聘岗位情况表(附件1)
二、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2019年5月24至6月3日
(二)报名方式:此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请报名人员填写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纪念馆2019年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需附照片),将“登记表”和本人简历发至kzgzp1937@163.com邮箱,邮件名为“报考职位+姓名”。报名时间截止到5月31。经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将被通知参加笔试并统一发放准考证,准考证号将作为应聘人员参加全部考试过程的唯一身份认证。未入选者不再通知。
(三)报名要求:应聘人员应按照岗位要求报名。
(四)资格审查:依据岗位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简历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参加笔试考试。
三、笔试和面试
(一)考试方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两次考试均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应聘者任何一次考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则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最终成绩由笔试成绩40%和面试成绩60%合计而成。
(二)开考比例:根据资格审查结果,参加笔试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不足3:1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并报宣传部干部处备案。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合格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人数5:1的比例进入面试不足5:1的,按实际人数参加面试。
(三)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试题主要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应聘岗位专业知识,委托第三方机构完成命题、阅卷及监考工作,双方签订保密协议。阅卷结束后,笔试成绩在抗战馆官方网站进行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并上报市委宣传部干部处备案。按照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对拟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参加面试考试,名单(准考证号)在抗战馆官方网站进行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并上报宣传部干部处备案。
(四)面试:面试采取半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分析能力、沟通能力、心理素质和专业水平等。面试委托第三方机构完成部分命题工作,双方签订保密协议。面试考官由5-7人组成,我馆拟派党组书记和分管招聘岗位所在部门副馆长参加考官小组,其他人员由宣传部确定。面试成绩为所有考官成绩总和的平均分,面试结束后,成绩在抗战馆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并上报宣传部干部处备案。
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得出应聘者综合成绩和最终排名,以此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该名单在抗战馆官方网站进行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并上报宣传部干部处备案。
四、体检与政审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以笔试成绩为准)排名先后,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应聘者需到招聘单位指定医疗机构进行,合格者进入政审环节。政审主要通过走访、查档、外调和必要的谈心谈话等方式,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术水平、现实表现及是否违反政策法规等情况,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如应聘者体检或政审不合格,按综合成绩排名向后递增顺延进行体检和政审。
五、审批和公示
招聘工作小组将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上报抗战馆党组,由抗战馆党组按照“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集体研究初步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将名单和相关材料报送市委宣传部审批,审批通过后将拟聘用人员信息在馆官方网站进行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按要求向市人力社保局报送有关材料,进行聘用、落户等后续工作。如应聘者审批或公示未通过,按综合成绩排名向后递增顺延进行体检、政审、上报审批和公示。
经审批和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并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要求向市人力社保局报送有关材料,进行落户等后续工作;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并报宣传部干部处备案。
六、其他需说明事项
应聘人员应按照我馆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笔试、面试、政审、体检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始终,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违反招聘规定,出现提供虚假信息、证件造假或作弊等情况,一经查实将取消此次报名、考试、聘用资格。
从资格审核到招聘工作结束,应聘者应保证报名表所提供电话号码准确,并保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联系人:刘云、董良
邮箱:kzgzp1937@163.com
咨询电话:83892355-205、206
监督举报电话:55569258。
附件:
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纪念馆
2019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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