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具有良好的品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年龄条件:18周岁以上,即2001年3月25日以前出生(含当日),35周岁以下,即1984年3月25日以后出生(含当日)。
3.户籍条件:限崇义县户籍或崇义县生源地或父母、配偶有一方为崇义县籍人员方可报考;
4.学历条件:具备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5.优先条件:具有一年以上社区工作经验的人员、退役士兵、中共党员或应届毕业大学生等上述人员优先考虑。
有下列“五不能”“九不宜”情形之一者不得参与报名:
(一)五种情形之一
1.被判处刑罚或者刑满释放(或缓刑期满)未满5年的;
2.非法拘禁、敲诈勒索、聚众斗殴、寻衅滋事、开设赌场、强迫交易、组织或强迫卖淫等涉黑涉恶受处理以及加入邪教组织、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的;
3.受到党纪处分尚未超过所受纪律处分有关任职限制期限,以及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公安、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处理的;
4.有拉票贿选或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被查处未满5年的;
5.丧失行为能力的。
(二)九种情形之一
1.有严重违法用地、违章建房行为尚未整改,以及有严重损害生态环境、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未处理到位的;
2.煽动群众闹事、扰乱公共秩序的;
3.涉嫌涉黑涉恶问题未查清、疑点未排除的;
4.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至今未撤销的;
5.长期不在县城居住,不能正常履职的;
6.曾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
7.道德品行低劣,有赌博、不赡养老人等违反乡风文明行为,在群众中影响较坏的;
8.不支持党委、政府中心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
9.其他原因不适合担任社区工作人员的。
二、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不接受电话、信函和网上报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人员按照自愿、诚信原则,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免冠1寸彩照1张到横水镇人民政府一楼党政办登记报名。(截止时间为5月31日)
(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实行县乡双审,乡镇初审后,报县委组织部进行资格联审,通过资格联审后报考人员方可参加笔试。同时,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内),对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报考条件不符的,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三)招聘方式。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方法采取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为100分,总成绩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占总成绩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60%。
1.笔试(5月下旬)。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测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社区及社会工作政策与实务、公文写作等知识。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分类确定入闱面试人员,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面试。面试入闱人员名单和笔试成绩情况将在横水镇政府网站及微信公众号予以公布(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6月初)。面试总分100分(含结构化面试80分,计算机操作20分),结构化面试重点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人际沟通及解决问题等能力;计算机操作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Word、Excel、PowerPoint等软件的使用水平,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因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等原因,出现参加面试人员不足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体检和考察。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末位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高分者),体检标准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对因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等一切原因造成的缺额,再进行递补。
考察将采取函调或实地考核方式进行,主要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再次复审。
(五)公示和聘用。根据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横水镇政府网站及微信公众号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对公示期间反映出的问题,由镇招聘领导小组调查认定,有影响招聘的,取消其资格,再进行递补。公示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无任何反映出的问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其它事项
其他未尽事宜由横水镇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招聘咨询电话:0797-3815110;监督举报电话:0797-3816002
点击下载>>>
横水镇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