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发展研究中心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发展研究中心主要承担本市工业、信息化产业发展研究,产业经济运行分析,本市吸收与创新专项资金的结算管理,以及智慧城市建设研究、推进等职责,是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因业务发展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社会在职人员及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二)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德才兼备。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3.有志从事产业和信息化研究咨询、项目管理工作、综合管理工作,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4.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31日。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 |
需求人数 |
资深研究分析师 |
1 |
研究分析师 |
3 |
项目分析师 |
3 |
综合管理 |
1 |
合计 |
8 |
注:具体要求详见招聘简章
三、招聘程序
1.报名
本次报名采用电子邮件或邮寄的方式,有应聘意向者下载并填写《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发展研究中心应聘人员基本情况表》,填妥后随同个人简历及相关证书的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zhaopin@sheitc.org,邮件标题注明:应聘某某岗位+本人姓名。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18年7月31日止。应聘者应如实提交应聘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2.资格审查
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对照本次招聘公告明确的条件要求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应聘人员将安排笔试和面试。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或相关专业的博士研究生学历者应聘研究岗位可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3.笔试和面试
笔试将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进行,笔试内容主要为相关岗位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3比例排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由本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小组组织实施,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对应聘者的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及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核,可能采取答辩、情景模拟、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进行。
4.体检
组织拟聘人员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体检。
5.考察
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6.拟录用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综合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21世纪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事业单位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柳老师
联系电话:54669777*7860
监督电话:23112717
联系地址:复兴中路593号民防大厦22楼
邮编:200020
附件:
2、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发展研究中心应聘人员基本情况表.doc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发展研究中心
2018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