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学院整体办学水平,进一步提升学院师资队伍整体素质和水平,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专业人才,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引进原则
面向社会,公平、公开、公正,择优引进。
二、引进对象和条件
(一)引进对象
1.取得较高学术成就或做出突出贡献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
2.我国重点大学(教育部公布的“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和原“985”工程高校、“211”工程高校)全日制毕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
3.取得教育部认证的海外硕士以上学位人员;
4.双师型高技能型人才。
(二)引进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突出的专业技能水平和工作业绩、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研究方向或所从事工作与学院拟引进人才岗位工作职能职责直接相关,符合引才岗位职能和事业发展的需要。
2.资格条件:
(1)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应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0周岁。
(2)硕士研究生(含海外硕士)原则上年龄不超过35周岁。
(3)博士研究生要求全日制毕业且有博士学位,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5周岁。
(4)双师型高技能型人才要求具有从事职业教育教学工作能力,并取得本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或高级技师技能职业资格证书,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0周岁。
具体岗位用人需求详见《鄂尔多斯职业学院2019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专业人才岗位需求表》。
(三)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
2.近5年在我市各级行政事业单位正式聘用过的和目前仍在编在岗的纳入编制实名制系统管理的工作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7.其他不符合引进条件的人员。
三、引进步骤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6月7日9:00至6月16日下午17:00。
2.网上报名及初审:应聘人员登录鄂尔多斯人事考试网(http://www.ordospta.com/)进行网上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报考者须签署《诚信承诺书》,然后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报考者须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大学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大学、院系、专业)和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取得国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或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需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特别提醒报考人员:所有报考信息提交并成功确认后将无法修改)。报名截止后,学院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
3.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初审人员于2019年6月22日9:00至18:00携带相关原件材料到鄂尔多斯职业学院参加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参加面试。面试采取试讲、答辩、现场操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从事教育教学专业工作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基本能力、专业素养及综合素质。面试设定最低合格线为60分。
(三)集体研究确定拟引进人选
学院党委根据面试成绩,结合岗位用人需求,集体研究确定拟引进人选。
(四)考察考核
学院成立考察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引进岗位及专业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
(五)体检
体检由学院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对<关于明确公务员录用体检中肝脏生化标准的请示>答复的函》(国公考录函〔2010〕13号)等相关规定具体组织实施。体检医院由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指定。引进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引进资格。
(六)公示
通过考察和体检的拟引进人员在鄂尔多斯职业学院官网(http://www.ordosvc.cn/)上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
(七)办理引进手续
公示结束后,按照相关程序,为引进人员办理入职入编手续。
四、纪律和监督
(一)人才引进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根据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必须回避。
(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短缺专业人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引进资格:
1.伪造相关证书,证件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引进和考核资格的。
2.在考核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人才引进有关规定的情形。
(三)本次人才引进接受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程监督。
五、其他事项
(一)对引进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在引进任何阶段及录用后发现引进人员与引进条件不符和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引进资格。
(二)本公告由鄂尔多斯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监督举报电话: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477-8586912
鄂尔多斯职业学院纪委
0477-8396796
0477-8396783
引进单位电话:0477-8396791
15248477045(马老师)
13722079789(柴老师)
18547788783(唐老师)
鄂尔多斯职业学院
2019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