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市政府办公室机关后勤服务人员1名。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政治思想表现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团结协作精神好,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品行端正;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大专或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6月14日以后出生);
(五)同等条件下有机关单位工作经验者优先;
(六)同等条件下来宾市辖区户口者优先。
三、考试、考核、聘用程序
(一)报名
本人填写《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机关后勤服务人员聘用报名表》(见附件),连同“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荣誉证书”等复印件及6寸全身生活彩照1张,于2019年6月14日17:00点前直接送达或邮寄至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人事教育科(地址:来宾市人民路1号市行政中心大楼,邮编:546100),同时将报名表电子版(附近期免冠照片)发送至邮箱:lb4278221@163.com。
(二)资格审查
收到报名材料后,按招聘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于2019年6月18日前告知报名人员。
(三)面试
资格审查通过后,将通过电话通知入围面试人员,未入围面试者,不再另行通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履行职责所必备的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
(四)考核、体检
1.考核。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考核人选1:3的比例,从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人选,如果面试人数不足3人的,按实际人数进入考核程序。
2.体检。根据考核测评分数结果,按1:1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选。体检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应在公务员体检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
体检经费原则上由考生自行承担,属于困难家庭毕业生的,费用由招聘单位负责。
考核、体检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从面试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五)履行聘用程序
1.根据考生的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经市政府办公室党组研究,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并在来宾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市政府办公室与受聘人员签订《机关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人员聘用合同书》,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签订聘用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聘用后工资福利待遇按《来宾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后勤服务控制数人员及政府编外聘用人员工资标准调整方案的通知》(来政办发〔2018〕34号)文件执行。
以上公告,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有最终解释权。未尽事宜,请与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人事教育科联系。联系电话:0772-4278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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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