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具有龙泉市常住户口人员(以2019年6月25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年龄为18至35周岁(1983年6月25日至2001年6月25日期间出生,下同)。
3.文化程度:需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在2019年6月25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学历和专业等其他条件要求详见附件1。
二、招聘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和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具体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6月25日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报名全部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地点:龙泉市就业管理服务局三楼(龙泉市中山东路114号移办大楼副楼)。
3、报名所需材料:符合报名条件者填写《2019年龙泉市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附件2);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学历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其他学历证明)。确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代报,代报者除携带上述相关证件等材料外,还需提供委托书并出示委托人、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一切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5、报名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3倍的(其中招聘计划数3人及3人以上的按2倍确定)岗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将在龙泉市政府网上予以公布。招聘岗位取消的,报考人员自接到通知起8小时内可改报其他岗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名。
(二)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含客观题与主观题,满分为100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聘计划3名及以上的岗位,按1:2确定)。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领取面试通知书及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通知书发放前,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面试的,相关职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替补。面试通知书发放后不再进行替补。
(四)确定入围体检、考察人员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0分。
然后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五)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参考公务员体检、考察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以指定医院的结论为准。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在该岗位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在中国龙泉网站、龙泉市网上人力资源市场网站、龙泉市掌上就业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考察有放弃或不合格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聘用
经用人单位组织体检、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七天公示,公示期满没有问题反映或有问题反映经查实不影响的予以聘用。如有问题反映的,考生必须配合相关部门核实,在规定时间内不配合核实,作自动放弃处理。报考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报到办理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若聘用期间,聘用人员因各种原因解聘出现工作岗位空缺的,可根据工作需要,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未聘用人员的递补资格保留一年,按本次招聘录用对象的首批报到时间为准开始计算)。
四.用工形式及岗位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用工形式采用劳务派遣制,如能胜任工作且年度考核合格者工资待遇参照相关编外用工待遇执行。
五、管理规定
所有编外用工录用后参照《龙泉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试行)》管理。
本公告由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龙泉分中心、龙泉市农业农村局、龙泉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龙泉市人民医院、龙泉市中医医院、龙泉市人力资源发展公司等单位负责解释。
咨询单位:丽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龙泉分中心:联系电话:0578-7112770
龙泉市农业农村局:0578-7129538
龙泉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联系电话:0578-7751068
龙泉市人民医院:联系电话:0578-7220011
龙泉市中医医院:联系电话:0578-7220533
龙泉市人力资源发展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78-7766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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