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综合行政执法队协管员4名。
二、招聘条件
(一)年满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男性,形象良好,身体健康;
(二)高中以上学历;
(三)政治思想端正,组织纪律观念强,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无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行为;
(四)同等条件下,具有部队复员军人、有机动车驾驶证者优先考虑;
(五)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有参加法轮功或其它邪教组织经历的;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道德品质上有劣迹行为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等。
三、工作时间、工资福利
(一)工作时间:工作每周5天,每天工作8小时,有晚班,实行轮班轮休制。
(二)工资待遇:按照桥中街合同制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相关规定执行。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6月14日至6月2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广州市荔湾区红楼路38号4楼综合行政执法队
联系人:黄小姐联系电话:81751059
3、所需资料:报名登记表(网上可下载)、身份证和户口簿、毕业证(或学历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红底彩照1张;应聘者提供资料应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录用资格。
(二)面试
主要测试应聘者在沟通协调、举止仪表、个性特征、口头表达能力、岗位知识等方面对招聘职位的适应程度以及分析解决问题等能力;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按面试结果确定体检对象,应聘者按要求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并按顺序递补。
(四)政审
政审采取查阅个人档案、到所在单位或街道了解情况、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等方式进行。
(五)聘用
确定人选后,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将为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确定试用期。试用期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工资待遇按照桥中街合同制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标准。按政策规定为聘用人员办理社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