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数量(见附件)
二、招聘基本条件
报考人员除具备编外用工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正直诚信,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素养;
(三)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招聘岗位的工作需求,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6月17日以后出生);
(四)身体素质佳,退役军人、警校毕业生、有特长的人员优先。其中退役军人学历可放宽至高中(中专)学历、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资格审核、体测、面试、体检、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信息发布平台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lishui.gov.cn<!--[if!supportNestedAnchors]--><!--[endif]-->,公示公告专栏)。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实际情况,采取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9年6月24日到6月26日(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报名地点:丽水市人才管理服务中心(丽水市商会大厦10楼1030办公室)。
行政执法局咨询电话:0578-2781257
人才中心咨询电话:0578-2967602、0578-2967603。
凡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从公告发布网站下载并填妥《报名表》(详见附件),凭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特长说明、退役军人应携带退役士兵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报名点报名。报名时需交近期免冠一寸照片1张。
(三)考试
考试采用体能测试、面试的方式;
体能测试项目为100米跑、1000米跑(女性为800米)、立定跳远、标准式俯卧撑(女性为仰卧起坐),体能测试标准具体详见(附件二)。体能测试合格者,确定为面试对象,体能测试不合格者,不进入面试环节。
面试注重对应试者综合素质、能力水平、个性特征、适应程度等方面进行考核了解。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结论不合格的,视情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入围考察。
政治考察重点考察报考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及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聘的依据。
(五)公示、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又不说明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聘用方式:聘用人员与丽水市人才管理服务中心签订劳动合同,以劳务派遣方式到招聘单位工作。其中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
监督电话: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处0578-2091237
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政治部0578-2781257
四、其他相关要求
(一)招聘岗位报名人数比例不足1:2,招聘单位可以视情核减聘用人员数量,具体情况根据实际报考人员数决定。
(二)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的有关要求,服从考试安排。对弄虚作假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三)如有未招满岗位,落选者(面试成绩合格及以上)根据自愿原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聘用。本次招聘体测、面试成绩一年内有效,用人单位有岗位空缺时,可从面试成绩合格的未录取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聘用。
五、薪资待遇
工资待遇按照丽水市编外用工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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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丽水市人才管理服务中心
2019年6月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