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考岗位
广州市越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保障中心辅助人员岗位,主要工作内容是在广州市越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其下属单位从事辅助性工作,招用人数10名。
二、报考条件
(一)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愿意履行辅助人员招考岗位职责与义务;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40周岁以下,具备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文化程度;
(五)工作责任心强,有良好的沟通能力;
(六)持有《就业创业证》或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七)专业不限,同等条件下法学类专业毕业或有人力资源工作经历的优先招用;
(八)因个别岗位工作需要,同等条件下有计算机速录技能专长的优先招用;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用:
1.正在接受审计、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2.被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处分不满三年的;
3.曾被处管制以上刑罚处罚的;
4.由于个人原因,导致单位重大经济损失或者社会影响恶劣的;
5.个人存在不诚信行为的;
6.法律、法规规定影响招用的其他情形。
三、工资待遇
辅助人员工资约3200元/月(含基本工资、基础性绩效奖励、五险一金个人部分等),另根据其日常工作表现,进行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并按考核等次发放奖励性绩效奖金(约7500-15000元之间/年),具体以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约定为准。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二)报名时间:2019年7月1日至2019年7月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三)报名材料:
1.《广州市越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保障中心公开招考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原件(一式一份),该表可先行下载填写或现场取表填写;
2.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就业创业证或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如有学位证、专业技术职称证等证书的,请一并提交;以上材料均须提交原件核对,并提交一份复印件(注:报考者不管是否招用,所交资料不予退回);
3.大一寸免冠蓝底彩色近照2张(其中1张贴在报名表)。
(四)报名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惠福东路483号603室,咨询联系电话:020-83392032,联系人:廖先生。
(五)资格审查:由招考部门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考核。
五、考核形式
(一)考核形式:计算机技能测试、笔试、面谈综合考核。
(二)考核时间:计算机技能测试、笔试、面谈时间和地点将通过手机短信通知。
(三)计算机技能测试形式:测试报考者的计算机操作、办公软件使用及录入速度等技能。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不得进入笔试环节。
(四)笔试形式:闭卷考试,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不得进入面谈环节。
(五)面谈形式:面谈采用问答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六、体检
(一)通过面谈的人员,按招考职位拟招用人数和面谈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名单将通过越秀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uexiu.gov.cn)等渠道对外公布,由广州市越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保障中心组织入围人员参加体检。
(二)因体检不合格而空缺职位的,广州市越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保障中心可根据实际需要,按照面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三)体检标准可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人员的体检标准进行。
(四)公示结果。经过考核、体检后,拟招用人员名单通过越秀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uexiu.gov.cn)对外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五)发送招用结果。根据考核、体检情况,确定招用人员名单,并发送招用结果通知书。考生因体检不合格或其他原因取消招用资格的,广州市越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保障中心可根据实际需要,按照面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其他事项
(一)对招用人员将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按国家规定购买社会保险及公积金。
(二)报考人员提供虚假证件、资料的,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
(三)监督投诉方式:广州市越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监察科,电话:83188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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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越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保障中心公开招考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
广州市越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保障中心
2019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