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岗位要求
负责宣传、信息、材料等文档初稿拟写、打印、排版和归档收集、整理工作。
二、任职资格
1、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吃苦耐劳、无私奉献精神,工作有条理,细致、认真、有责任心,办事严谨;
2、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有机关、事业单位相关工作经验的优先考虑;
4、熟练电脑操作及Qffice办公软件,具备基本的网络知识;
5、熟悉公文写作格式,具备较强的文字撰写能力和较强的沟通协调以及语言表达能力。
三、工资待遇
工资薪金具体面议,按规定办理“五险一金”。
四、工作地点
荔湾区荔湾湖公园西门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6月19日至2019年6月25日,工作日9:00—11:30,14:30—17:00。
2、报名地点:荔湾区荔湾湖公园西门广州市荔湾区文化商旅发展中心二楼。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81817242。
3、所需资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或学历证明)、专业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和工作经历证明及其他相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红底彩照1张。
4、填写《荔湾区文化商旅发展中心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5、应聘者提供资料应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聘用资格。
6、有下列情形的,不得报名:
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二)面试
具体时间电话通知。主要测试应聘者在沟通协调、举止仪表、个性特征、口头表达能力、思想品德、工作态度、应变能力、岗位相关专业知识等方面对招聘职位的适应程度。根据面试成绩从高至低顺序确定初定人选后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另行电话通知。
(三)体检
按资格审查后最终结果确定体检对象,应聘者按要求到指定医院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经体检不合格的或取消、放弃等原因而不能应聘、聘用的,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四)聘用
合同制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内工作人员按劳动合同的约定享受相关福利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经考核被证明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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