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
招聘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具体详见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条件。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7月3日后出生);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五)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六)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七)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
年龄和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3日。
三、报名办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一)报名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1.报名时间:2019年7月3日—5日共3天,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中山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中山市东区竹苑新村文竹街3号。乘车路线:1路、31路“竹苑市场”站下车)
3.联系电话:88230651、88230650联系人:张燕飞
4.投诉电话:中山市妇女联合会0760—88335573
(二)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须按照本公告的要求,于规定时间内携带有关资料进行现场报名。
2.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原则上要求一致。
3.报考人员必须使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凡属于“三支一扶”毕业生、大学生村官等政策条件加分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提供或超出报名期限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5.港澳学习、留学归国人员报名需要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6.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携带①填写清楚的《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双面打印一式一份);②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③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或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需由社保部门出具)或劳动合同等原件和复印件;④近期1寸正面免冠半身标准彩色照片2张(背面写上姓名)。
7.考生报名时提交的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包括综合知识能力、公共基础知识及岗位相关知识能力,不指定考试用书。
2.笔试时间为2019年7月16日,下午3:00-5:00。考试地点及有关考试事项见准考证。
现场报名通过资格审查的,于2019年7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到原报名点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领取准考证。如本人不能到现场领取准考证的,可凭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和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领取。未能按时领取准考证的,将被视作放弃考试。
3.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4.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妇女联合会及中山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网站上公布。
(二)面试
1.按照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数量,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人数如果达不到设定的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
2.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
3.面试人员名单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妇女联合会及中山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网站上公布。
4.中山市妇女联合会成立面试评委小组,统一时间进行考评,在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5.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50%+面试×5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
(一)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若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具体体检事项安排另行通知。
(二)体检不合格或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将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六、考核
(一)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核人选,由中山市妇女联合会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其考察,并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二)考核不合格的或放弃考核资格的,将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七、公示和聘用
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妇女联合会及中山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在政策许可范围内办理相关手续,由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八、其它
有下列情形的应聘者,取消聘用资格,所缺名额可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从应聘同一岗位的符合条件的其他考生中依次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核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四)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五)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本次招聘中涉及的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中山市妇女联合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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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9年中山市妇女联合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
中山市妇女联合会
2019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