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和指标
临床护理人员10名。
二、报考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卫生事业,能服从医院安排。
2、慈溪户籍,年龄35周岁以下(1984年6月13日以后出生)。
3、要求护理学或助产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执业护士资格。
4、身体健康,仪表端正,能适应上述岗位工作。
5、遵纪守法,无犯罪记录。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6月13日—6月20日。
2、报名地点:扫描文末二维码,填写报名内容,红色为必填。
3、资格审核:6月25日(周二)上午8:00慈溪卫校401教室,必须随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护士执业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交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予以淘汰,不得参加后续考试。
(二)考试
1、笔试。6月25日(周二)上午9:30。内容为护理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成绩按40%分值计入总成绩。
2、操作考试。日期另行通知,内容为输液、心肺复苏,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成绩按30%分值计入总成绩。
3、面试。日期另行通知,主要测试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解决问题能力、自我认知等,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成绩按30%分值计入总成绩。
笔试后,如参加笔试人数超过40人(含40人),则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岗位招聘指标数的3倍确定进入操作考人员(末位并列的同时入围);如参加笔试人数不足40人,则笔试合格人员全部进入操作考。
操作考结束后,在操作考合格人员中,按笔试和操作考两项考试的折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岗位招聘指标数的2倍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末位并列的同时入围,不足的按实际人数)。
所有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总成绩相等时,笔试成绩高者列前),按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三)体检
体检由市人民医院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有关标准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因放弃体检而空缺的名额按总成绩高低排序进行递补。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不符合招聘要求的考察结果为不合格。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得分高低排序递补进入体检、考察。
(五)公示及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经公示5天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报名咨询电话:63929017(上午8:00-10:30,下午2:00-4:30),联系人:徐女士、胡女士
慈溪市人民医院
2019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