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服从工作安排;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性别不限;
5、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财政金融类专业(以《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为准)以及从事财政金融类工作者优先,熟悉办公软件的使用,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可以独立完成各类稿件的撰写。
二、招聘办法
按照公平竞争和择优录用的原则,向社会公开招聘,具体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材料:按要求填写《晋安区人民政府合同制聘用人员报名表》(附件),并携带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有提供财政金融类专业的专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的优先。
3、报名时间:2019年6月21日-2019年7月11日。
4、现场报名地点:晋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晋安区福新中路128号晋安区委1号楼519-3)。
(二)组织笔试和面试
对报名人员进行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聘用
笔试、面试通过者,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予以统一聘用。试用期和聘用期间的待遇按照《福州市晋安区机关事业编外合同用工人员暂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
三、其他事项
2、咨询电话:0591-83928573,联系人:陈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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