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2019年铜陵市郊区公开招聘幼儿教师10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见《2019年铜陵市郊区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岗位表》。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且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招聘方式实行笔试、专业测试相结合的办法,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专业测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定于2019年6月24日—28日(周一至周五),逾期不再补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
报名地点:铜陵市利业劳动保障事务代理中心(铜陵市长江中路41号工会大厦803室)
咨询电话:0562-21162892122036
2.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应由本人到报名地点报名,不接受代报名。
3.报名有关事项
(1)报考人员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时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9年毕业,但报名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可凭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学校、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学历层次以及“2019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
(2)暂未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书,但已取得幼儿教师资格“国考”合格证书、普通话证书(须达到二级甲等以上)的考生,也可参加报名考试,但是录用前必须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不予录用。
(3)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的报名人员,在进入考察阶段时,须在考核单位通知的五日内提供有关证件的原件,不能提供或提供虚假信息经考察属实影响考察结果的,取消聘用资格。
(4)在编在岗或享受在编人岗人员同等待遇的人员报考,需按干部管理权限提供本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不能提供的不得报考。
(5)“年龄条件”中“35周岁以下”为“1983年6月24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6)“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报名时携带相关证书申报加分事宜,逾期不予受理。
“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须满两年或以上)。
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相关网站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对经审核、公示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笔试原始成绩增加2分。
(7)报名人员须提供《铜陵市郊区2019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资格审查表》(资格审查表可从附件中下载后填写),并提交近期一寸正面同底免冠照片3张。
<!--[if!supportLists]-->(8)<!--[endif]-->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2:1方可开考,
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数。
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原则上在报名时当场予以认定。报名及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者,由招聘主管部门核发准考证。
报考人员凭《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每一个环节,都要对考生的资格进行再确认,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二)考试
1.笔试
(1)笔试科目与内容
笔试一套试卷,卷面分值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
笔试主要测试教育理论、教育法规和幼儿教育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须达到50分以上(含50分)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专业测试。
(2)笔试时间和地点
详见《笔试准考证》。
2.专业测试
依据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按测试人员与招录岗位数2:1的比例确定专业测试入围人员名单。入围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一并进入专业测试环节。入围测试人数不足20人的,按测试人员与招录岗位数不低于2:1的比例自动核减招聘岗位数。
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员数如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考生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专业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60%。专业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根据笔试、专业测试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出现考生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再相同的,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体检工作按照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不合格或其它原因造成招聘岗位缺额的,从专业测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四)考察与公示
考察工作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有关规定执行。考察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对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考察工作结束后,区教育局提出拟聘人选报区招聘主管部门,在相关网站上公示七天。
(五)聘用
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考生核发《铜陵市郊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考生在接到聘用通知书7个工作日内不到用人主管部门报到或报到后又主动提出放弃的,则取消录用资格,并在专业测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新进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四、纪律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考试、录用工作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五、有关事宜
相关招聘信息,将在铜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网址:http://rsj.tl.gov.cn)和郊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tljq.gov.cn)等网站公布。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教材、复习资料,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政策咨询电话:0562-2896684(区教育局)、0562-2897696(区人社局);监督举报电话:0562-2126868(市纪委派驻市人社局纪检组)。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本次招聘委托铜陵市利业劳动保障事务代理中心组织实施,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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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铜陵市郊区教育局
2019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