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人数、资格条件、薪酬待遇等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记录;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职位表
详见附件1。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可由他人代报名;
2.报名时间:2019年6月21日(周五)至6月28日(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
3.报名地点:香洲区人力资源开发管理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兴华路5号(珠海七中对面);
4.报名材料:
①《香洲区委政法委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报名表》(见附件2,本人填写并签名);
②应聘者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③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④留学回国人员报名的,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核后退还,复印件留存)。
⑤应聘者近期彩色免冠同版一寸照片2张;
⑥代报名的还需提供代报名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⑦应聘者党员证、党组织关系证明或近期党费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以上资料原件审核后退还,复印件留存。
(二)资格审核
应聘者经现场资格审核,符合报考条件者发放准考证。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如低于该比例,则延长报名时间或取消招聘。
(三)考试
包括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分100分,合格线60分。
1.笔试
采取闭卷形式统一进行,侧重考察应聘者基本素质及职位所需知识等。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笔试时间和地点于资格审核结束后在香洲区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zhxz.gov.cn/)“通知公告”栏公告。
笔试结束后,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第3名有同分者一并入围面试)。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
笔试成绩、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有关事项,于笔试结束后2日内在香洲区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zhxz.gov.cn/)“通知公告”栏公布,不再电话通知。
2.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侧重了解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应具备的素质与能力。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面试结束后,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总成绩不得低于60分),按招聘人数与进入考核人数1∶1的比例,择优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如入围人员总成绩出现同分,同分人员按面试成绩的高低择优确定入围体检人员;若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对同分者再次进行面试,以再次面试成绩的高低确定入围体检人员。
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相关事项,于面试结束后2日内在香洲区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zhxz.gov.cn/)“通知公告”栏公布,不再电话通知。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产生的空缺可在考试总成绩合格者中按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五)考核
考核是对应聘者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考察,以及对应聘者报考资格进行复核。体检合格人员须提供真实、有效的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和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材料。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所产生的空缺可在考试总成绩合格者中按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香洲区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zhxz.gov.cn/)“通知公告”栏公示3天。公示期间未收到情况反映,或收到情况但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人员。
三、聘用
(一)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聘期至2019年12月31日,期满后不再续签。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终止劳动合同,所出现的空缺,或出现辞职情况的,可在考试总成绩合格者中按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二)聘用人员不办理户籍迁移和工作关系调动。
四、其他
(一)咨询电话:0756-2133696(香洲区人力资源中心),0756-2516625(香洲区委政法委);投诉或监督电话:0756-2516658。
(二)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发现有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予以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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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珠海市香洲区委政法委
2019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