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简介
(一)中共佳木斯市委党校
中共佳木斯市委党校是在市委直接领导下培养党员领导干部和理论干部的学校,是培训轮训党员领导干部的主渠道,是党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是干部加强党性锻炼的熔炉。负责培训轮训县处级以下党员领导干部及后备干部,承担党委和政府下达的调研任务,推进理论创新;培训公务员、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培训统战干部,培养统一战线理论研究人才;开展形势政策任务教育,组织实施党的理论创新成果和中央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的宣讲工作,为统一思想、凝聚力量、实现党和国家的奋斗目标做好理论武装、思想引导、精神鼓舞工作;培训、轮训全市团员、干部、入团积极分子;承接工会业务知识、法律法规等相关知识培训;承担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班教学点学员管理。
(二)佳木斯市发展研究中心
主要为市委、市政府提供决策咨询服务,组织经济社会重大发展课题立项研究。
(三)佳木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按照公共资源交易相关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及规范的招投标操作流程,具体办理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交通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医疗设备采购、国有产权交易、土地交易等业务;负责拓展文化版权、环境能源、农村产权、机动车号牌等有形资源和无形资源进场交易业务;负责拓展市外项目进场交易工作。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单位共3个,计划招聘工作人员17人(详见佳木斯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三、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含2019年毕业生)。佳木斯市直及所属县(市)区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正式工作人员不在此次招聘范围。
四、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普通高等院校统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6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可放宽到不超过40周岁(1979年6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具备拟任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在近三年各类报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与所报职位有回避关系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6月26日至7月5日在佳木斯市政府网站和佳木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等媒体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2019年佳木斯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报考申请、照片上传、资格审查、准考证打印均通过2019年佳木斯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网上报名系统进行。
1、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9年7月6日至7月25日,报名网址:2019年佳木斯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网上报名系统http://jms.ibaoming.net/。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和上传本人电子照片。报考人员可在2019年7月6日至7月25日9:00至15:00期间登录网站进行网上注册,并按要求提交身份证、学位证书、毕业证及报到证复印件、诚信报考承诺书,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7月15日至7月25日为各单位集中审查时间,报考人员应及时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审查需补充填报信息的,可按审查意见要求,补充填报信息后重新提交审查或在规定时限内改报其他岗位。
2、符合政策性加分报考人员现场确认
符合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要求享受政策加分的报名人员要进行现场加分确认。属于项目生的提供服务期满证书、协议等佐证材料;属于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所在地劳动就业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项目生指参加我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基层公益性岗位指在街道、社区和乡镇站所事业单位设立的公益性岗位。
符合黑政规[2018]17号文件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参加事业单位招聘招考享受有关优惠政策的退役士兵,需提供毕业证、退伍证。
同时具备几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只取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
现场确认时间和地址,以网上通知为准,考生要时刻关注网站通知。
3、网上打印准考证
以网上通知时间,报考人员在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4、注意事项
(1)报名期间,请广大考生在选择岗位后,尽快完成报名流程。避免在报名时间截止前仓促报名,导致因信息填报不全、不准或资格条件不符等问题错失报考和改报机会。
(2)请报考人员慎重选择报考岗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3)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考生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存在弄虚作假、违规作弊,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及考试秩序,伪造学历证书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不依法执行回避规定及其他不诚信行为的,除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外,还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4)报考人员需时刻关注网站发布的通知及公告,且保持通讯畅通,若更换联系方式应及时与招考部门沟通,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考部门无法联系到报考人员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5)同一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6)双学位报考人员,其第二学位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可以用第二学位的专业报考相应专业要求的岗位。
(7)佳木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佳木斯市发展研究中心招聘岗位所设专业以2019年黑龙江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设置指导目录为准。
(三)考试
考生凭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先笔试后面试。
1、笔试(试卷成绩100分,占总成绩的60%)
根据岗位类别不同,采取不同笔试内容闭卷进行。考试内容为招聘岗位要求与专业相关的基础知识和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法律、公文写作基础知识及逻辑推理、资料分析等综合知识。
笔试成绩=卷面成绩+政策性加分。
笔试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2、面试人选现场资格确认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职位招聘数额的3:1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进入面试范围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入选范围。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佳木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对拟进入面试人选进行现场资格确认,现场资格确认人员应按照要求,在指定时间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高校毕业生派遣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书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用第二学位报考的人员需提供第二学位证;岗位有资格要求和从事工作年限的需提供资格证书和从事工作年限相关证明;有单位的报考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2019年毕业的毕业生,如果在进入面试时还没有拿到毕业证书的,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就读院校、所学专业、学历层次、没有拿到毕业证书的原因、在读期间有无影响毕业的违纪及其他行为的证明材料。凡提供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人员参加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现场资格确认时间:以网上通知为准。
3、面试(成绩100分,占总成绩的40%)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知识及潜在能力等,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面试时间、地点将在报名网站和佳木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通知。
4、考试总成绩
考生考试总成绩以百分计。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时,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政策性加分只在笔试成绩中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照招聘名额1:1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笔试成绩在相同,以专业知识分高者进入体检程序。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缺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考核
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成考核组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考核将通过社区、学校、工作单位进行了解,个别谈话及查阅档案方式进行,重点考核应聘者在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学业成绩、业务能力等方面的表现。同时复查报名资格。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经招聘组织实施单位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在佳木斯市政府网站和佳木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2019年毕业生需于毕业时间如期取得毕业证、报到证,如因个人原因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报到证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相关待遇
一经聘用,享受国家及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待遇
七、招聘纪律
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保证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政策咨询电话:
中共佳木斯市委党校:0454—8657661
佳木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454—8576589
佳木斯市发展研究中心:0454—8653351
佳木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454—3986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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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