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3.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见附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程序为: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和聘用。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时间:2019年6月24日-7月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只接受工作日报名。
2.现场报名地点:合肥市瑶海区明光路92号吉祥大厦4楼。
3.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须携带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瑶海区住建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份(附件);
(4)本人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2张。
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大于招聘计划数即可开考;当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超过40人时,则增加笔试环节,按1:20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一并进入面试环节。笔试成绩不计入总分;当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少于或等于计划数时,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及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间将在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政府网(www.hfyaohai.gov.cn)和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exam.east-hr.com)公示,请考生持续关注。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满分100分,时间10分钟。面试设定最低分数线6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不予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当场宣布。因故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取消其招聘资格。面试相关事宜另行公告。
(三)体检和考察
1.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体检工作由区机关事业单位人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
2.考生须按要求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
3.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自律意识、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
4.如考生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所空名额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四)公示和报批
1、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政府网公示3天。公示期间及期满后(签订劳动合同前),若拟聘用人员主动放弃,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取消其招聘资格,所空名额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公示期间,若拟聘用人员被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录用的,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取消其招聘资格,所空名额经区机关事业单位人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决定是否递补。
2、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四、聘用手续及待遇
(一)本次招聘人员实行劳动合同管理。合同期限3年,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重新签定合同。薪酬8万/年(含单位及个人缴纳的社保)。
(二)招聘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的,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和原用人单位解除合同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五、其他
(一)监督电话:0551-64497758;
(二)咨询电话:0551-64236006,0551-64497458;
(三)查询网站: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政府(www.hfyaohai.gov.cn),
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exam.east-hr.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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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瑶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合肥市瑶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