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1.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2.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3.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岗位计划
计划招聘专业课教师3名,详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及职业道德;
(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五)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岗位计划表中“专业及代码”主要依据教育部2012年公布的普通高校专业(学科)指导目录设置;已明确为具体专业的,相近、相似专业不得报考。
岗位计划表中“年龄”中“35周岁以下”为“1983年7月6日(含)之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⑴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⑵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⑶现役军人;⑷经政府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⑸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当涂县人民政府网(www.dangtu.gov.cn)上统一发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实行统一现场报名、资格审查。
2.报名时间:2019年7月6日-7月12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予补报。
3.报名地点:当涂县教育局四楼会议室(当涂县姑孰镇太白东路)。
4.报名与资格审查办法:
⑴报考人员须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报名时填写),每人限报1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数比例不小于3:1;不足3:1,相应取消招聘岗位数。
⑵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①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照片3张;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应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②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除提供上述相关证件材料外,还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工作单位和有人事管理权限主管机关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当地教育、人社和编制等部门盖章)
③属“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除提供上述相关证件材料外,“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须满2年及以上),并于报名期间携带相关证书,到当涂县教育局人事股申报加分事宜,逾期不再补办。
(3)资格审查:由当涂县教育局进行资格审查,县人社局、县委编办指导监督。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聘条件,随时取消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
5.收费标准:根据省财政厅、省物价局财综〔2013〕2568号文件规定,通过资格审查人员,每人每科缴纳45元笔试费;进入面试人员,每人缴纳80元面试费。
(三)考试
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由当涂县教育局、人社局和县委编办共同组织实施。
1.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2)笔试内容:以中等职业学校相关专业教材为主。
(3)笔试成绩:满分100分。
2.加分: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由县教育局在相关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在笔试成绩中增加2分。
3.面试:
⑴面试对象:依据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3比例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一并进入面试;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成绩(含加分)低于60分不得参加面试。不足规定比例按实际笔试入围人数面试。若招聘岗位只有1人参加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⑵面试形式、内容:采用无生上课形式,上课内容以中等职业学校相关专业教材为主,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⑶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总成绩:
笔试成绩(含加分)与面试成绩按6:4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若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面试及总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工作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按照与公布的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不合格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检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2.体检合格人员即为考察对象。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要求,采取查阅档案,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工作表现(学习成绩)等,并对其报名资格条件进一步进行复审。考察工作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
3.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递补各不超过两次。
4.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五)公示
体检和考察合格正式聘用前,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当涂县人民政府网(www.dangtu.gov.cn)和当涂县人民政府网→网址导航→当涂县教育局信息公开上公示。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在招聘期间,考生如不按规定参加笔试、面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招聘单位的聘用人员,纳入编制管理,5年内不得流动。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五、纪律与监督
整个招聘过程由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教育局纪检组全程参与监督,对有违反《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第40条、第41条、第42条规定情形的,将给予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整个招聘过程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咨询电话:0555-6748031(县教育局)
0555-6798771(县人社局)
0555-6732781(县委编办)
监督电话:0555-6748026(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教育局纪检组)
六、其他
当涂县公开招聘中专学校专业课教师工作相关信息,将按照程序和规定在当涂县人民政府网(www.dangtu.gov.cn)和当涂县人民政府网→网址导航→当涂县教育局信息公开上公布,报考人员应及时查询。
七、未尽事宜由当涂县教育局、人社局和县委编办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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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当涂县公开招聘中专学校专业课教师岗位计划表.xls
当涂县教育局当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中共当涂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