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坚持严把政策,规范操作。
二、招聘计划
2019年六安市裕安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100名。详见《2019年六安市裕安区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岗位情况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学历和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幼儿师范、幼儿教育、学前教育专业;
(四)资格: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
(五)年龄:30周岁以下(1988年7月2日(含)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网络报名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sj.luan.gov.cn/)。报名时间为2019年7月2日09:00至7月5日16:00,逾期不再补报。
考生登录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luan.gov.cn/)进行报名,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2019年六安市裕安区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考生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资格。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考生报名后,7月5日16:00前登录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于7月8日15:00前通过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按规定缴纳笔试费用,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考试费用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共计90元。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考生,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政策。此类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2019年7月9日(上午8:00-11:30,下午3:00-5:30)到裕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股办理减免笔试费用的审核确认手续(地址:六安市龙河路裕安区政府后楼4楼437办公室,联系电话:0564-3236216)。办理减免手续时,考生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考生,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特困家庭的考生,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上述人员均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应聘同一岗位应需形成竞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应不低于1:3,若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经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批准,可适当降低比例至1:2开考;若仍达不到比例的,则核减招聘计划数。
五、笔试
(一)笔试内容:《教育公共知识》(卷面分数120分)和《专业知识》(卷面分数120分)。具体考试内容详见《2019年六安市裕安区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岗位情况一览表》(附件1)。《教育公共知识》与《专业知识》笔试同日进行。
考生于7月24日至7月26日从报名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加分申报
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参加报考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特岗教师”、“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大学生村官”须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须提供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须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须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服务期限须2年以上)原件和复印件,于7月29日(上午8:00-11:30,下午3:00-5:30)到裕安区教体局人事股(六安市将军路六安振华职业中专学校旁)申请加分,逾期不再办理。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由区人社局在裕安区政府网、裕安区教育专题网公示5天,对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按规定程序对笔试科目每科加2分(笔试成绩合成前)。
笔试合成成绩:专业知识笔试占70%,教育公共知识笔试占30%,并换算成百分制。具体合成方式如下:笔试合成成绩=(专业知识成绩×70%+教育公共知识成绩×30%)÷1.2(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三)成绩公示
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将及时在裕安区政府网、裕安区教育专题网上公布。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教育公共知识》成绩与《专业知识》成绩相加)为120分(含加分),达不到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的,或考生有一科无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资格复审
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及考生笔试合成成绩高低顺序,按照1:2比例,确定参加专业测试人选并进行公示。专业测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笔试入围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合成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专业测试人选。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一)资格复审时,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携带网上打印的报名表、准考证,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其中:
1、属全日制2019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及其复印件、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其复印件、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并应在2019年7月31日前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对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9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9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并应在2019年7月31日前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2019年申请教师资格暂未拿到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的,还须提供认定机构出具的“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及体检已通过”证明,并应在2019年7月31日前提交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及正在服务期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机关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证明信式样详见附件2:《关于同意ⅹⅹⅹ同志参加2019年裕安区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报名的证明》。
(二)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逐一审核考生网上报名时填写的信息与考生提供的证件材料。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专业测试前按照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三)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缴纳专业测试费用80元,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经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
七、专业测试(面试)
专业测试内容为:讲故事、简笔画、弹唱、舞蹈四项基本技能。比照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评办法和标准的通知》(教人[2001]36号)精神,拟定10个故事、10个简笔画、10首弹唱歌曲、3个舞蹈(题目见附件3)。面试时,每个项目从公布的课题中随机抽取1题进行测试。故事为幼儿故事;舞蹈伴奏音乐(公示版本)由考点提供;简笔画要求在黑板上用粉笔画;弹唱要求用键盘乐器边弹边唱(可以带乐谱),面试教室提供钢琴、电子琴或脚踏风琴(如需用其他键盘乐器请自备)。
时间:讲故事、简笔画、弹唱、舞蹈每项时间为5分钟。
分数:讲故事、简笔画、弹唱、舞蹈均按满分100分计分,上述每项分值各按25%计算专业测试成绩。
专业测试(面试)时间、地点详见《专业测试通知书》。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专业测试资格。
为确保新进人员素质,设定专业测试成绩的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程序。
八、合成总成绩
专业测试结束后,按笔试合成成绩、专业测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具体合成方式如下:笔试合成成绩×50%+专业测试成绩×50%(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如出现最后一名合成总成绩同分,则依笔试合成成绩高低排序,如笔试合成成绩也相同,依《专业知识》成绩高低排序,如《专业知识》成绩再出现相同的,则依《专业知识》主观题成绩高低确定排序。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并及时在裕安区政府网、裕安区教育专题网公示。
九、体检
按照安徽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规定,体检须在县级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新修订的《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等文件执行。由区教体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出现缺额的,按照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最多可递补2次。
十、考察
考察工作在区人社局的指导下,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最多可递补2次。
十一、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岗位人选,并向社会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写出聘用报告,连同拟聘用人员考核及学历认证等相关材料,报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审查后,按规定报区人社局履行审批、聘用等相关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19年7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材料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公示结束后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十二、岗位确定
在区人社局指导下,区教体局组织拟聘人员依据合成总成绩排序,按公告岗位依次自愿选择岗位。具体岗位另行公告。
十三、待遇
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招聘单位须与新进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实行国家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资福利制度。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十四、监督
本次招聘考试严格遵照《安徽省人事考试工作规则(试行)》及考试回避等相关规定,坚持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严肃考风考纪,严格实行考试责任追究制,确保招聘考试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进行。招聘工作由区纪委监委部门实行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并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与实际招聘条件规定不符合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报名结束后,与本次招聘工作有关的信息将在裕安区政府网、裕安区教育专题网公布,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不指定具体辅导材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辅导。
本公告由裕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区人社局:0564-3236216
区教体局:0564-3235062
监督电话:区纪委监委驻区教体局纪检监察组0564-3235010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