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
3.品行良好、勤劳肯干,不怕吃苦,能适应基层工作需要和生活环境,身体条件符合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4.30周岁以下,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含学位)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5.报考福建省201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A类职位考试的考生,且笔试成绩不低于105分;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条件。
三、招聘办法
人才服务专员实行劳务派遣制,由惠安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招考、聘用、管理等。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总成绩指笔试和面试分别折算成百分制相加后所得成绩,笔试与面试各占50%),且体检、政审合格者聘用。
1.报名时间、地点、资格审查及注意事项
⑴报名时间:2019年6月25日至7月8日(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⑵报名地点:惠安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惠安县螺城镇东升商住区15C惠安县人力资源市场二楼大厅)。
⑶资格审查:考生资格审查工作由惠安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材料(请按顺序整理装订)。
①报考者填写《惠安县公开招聘人才服务专员报名表》(详见附件1),提交一式二份;
②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各一份(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打印)。
⑷注意事项:
①如因报考人员提供信息不准确或有虚假行为而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由报考者本人承担全责。
②应聘者须对本人所提交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实,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形式。
(1)笔试:成绩以考生参加2019年福建省录用公务员考试的卷面成绩为准(不再进行笔试),按招收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员。
(2)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通知为准。
(3)成绩将在惠安人才网公布。
3.体检
(1)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确定体检人选,若有2人及以上报考者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排名确定,若笔试成绩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按加试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申请复检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2)体检标准参照福建省公务员考录现行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备注:体检前需提交惠安县综治情况审核表(经有关部门盖章)(见附件2);计生情况审核登记表(经有关部门盖章)(见附件3)。
4.聘用
经体检合格后,拟聘用人员统一在网上公示5天,公示期满且无影响聘用的情况,以劳务派遣方式进行聘用管理。
四、福利待遇
人才服务专员按规定给予统一办理“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手续及工资发放。工资不低于事业单位聘用人员见习期同类岗位标准,每年按12个月发放,如符合我县人才政策规定,可叠加享受相关政策补助。
五、日常管理
人才服务专员的人事关系隶属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由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签订聘用合同、发放薪酬,合同期三年。试用期为2个月,考核合格签订正式聘用合同。聘用期间年度考核等相关材料存入其个人档案。年度考核及聘用期满考核结果作为是否续聘的重要依据。
六、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严格遵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七、其他事项
1.考生在报考过程如遇到相关问题,可拨打咨询电话。咨询电话:0595-87392792(惠安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本通告未尽事宜由惠安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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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安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19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