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人员要求及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理想信念坚定,大局意识强,遵纪守法,热爱环卫事业,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无不良记录;
2.年龄35周岁以下,长乐区本地户口,本科以上学历;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及较好的沟通和表达能力,服从单位对工作岗位的安排;
4.熟练掌握各类办公软件,有较强的文字功底,熟悉各类公文写作;
5.沟通协调能力好,服务意识强,服从单位岗位分工,能独立完成分配的工作;
6.允许应届毕业在校生参加报名,若录取,需于2019年7月份毕业并于9月30日前取得相关毕业证书方可转正。
7.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予招聘;
8.有以下专长或工作经验者优先
①有财务工作经验者;
②有新闻宣传、媒体影视等工作经验或平面设计、美术设计专长者;
③有机关企事业单位行政、文秘工作经验者;
④有计算机专长者;
⑤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者
⑥有环卫或垃圾分类相关工作经验者。
二、信息发布、报名方法
1、信息发布:此招聘公告将于2019年6月28日-2019年7月8日在长乐区政府网、吴航乡情报、长乐新闻网、最美长乐上公开公布。
2、报名方式:采取本人到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报考者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3、报名时间:2019年6月28日-2019年7月8日,工作日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4、报名地点:长乐区郑和东路102-5号,福州市长乐区环境卫生管理处三楼;
5、报名材料:
①《福州市长乐区生活垃圾分类服务中心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到福州市长乐区政府网站下载或到报名现场领取);
②本人户口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学信网学籍、学历信息查询页﹙有效期三个月以上﹚;
③近期同底2寸免冠彩色相片3张;
三、资格审查及考试办法
报名截止后,报名者对所填内容及提供的各种材料的真实性及准确性承担全部责任,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报名资格。区住建局公开招聘人员工作评审小组,对报名者的资格进行审查。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以综合基础知识为主,不指定大纲和教材,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笔试时间、地点及准考证发放方式另行通知。
2、面试。采取统一试题作答,封闭式答题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各岗位面试人选从笔试成绩合格的人选中选出,由高到低按照招聘人数与拟进入面试人选的1∶2比例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达到笔试合格线以上的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因故放弃面试的,从笔试成绩合格的人选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若出现某岗位无人报名或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要求的情况,区住建局有权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增或调减个别岗位的招聘人数。
四、体检
各专业岗位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达到要求的报考对象,确定为参加体检人选。综合成绩并列者,按笔试成绩高者确定;达不到以上名次的,按照实际达到合格线人数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合格后,按规定程序和标准进行考察,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缺,按综合成绩(笔试和面试均要合格)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考察、聘用
由招聘工作小组在试用期内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在这期间,招聘单位将严格按计划进行考核把关,对工作不理想或不能胜任者,可以沟通后延迟转正或辞退。考察结果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区住建局办理聘用手续,并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岗位,聘用人员须服从调配。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延迟转正或取消聘用资格。
在校生试用期满仍未取得岗位录取条件中所规定的相应学历及专业毕业证书的给予辞退。
拟聘用人员如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需与原单位解除劳动或聘用合同。
六、报酬待遇
工资待遇:试用期3个月,转正后实发3000元/月,并参照城市管理指挥中心人员办理五险一金。
七、招聘原则及注意事项
1、“宁精毋滥,认真筛选”原则。根据应聘人员人数及整体素质水平,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增或调减聘用人数。
2、“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以竞争择优来提升引进人才与岗位需求的匹配度。
3、本公告由福州市长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91-28808955,联系人:叶严锋
八、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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