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从制度上规范事业单位选人用人行为,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积极拓宽选拔优秀专业技术人才渠道,促进虎林市各项事业的健康、快速、协调发展。
二、人才引进对象及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违纪记录;
2、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品行,服从组织安排;
3、专业要求。临床医学专业及哈尔滨师范大学本部校区毕业的师范类专业;
4、年龄要求。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
5、学历要求。学历为全日制研究生,且考取研究生之前学历为全日制本科学历;
6、从业资格要求。临床专业毕业生须具备执业医师资格;师范类专业毕业生须具备高中教师资格;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聘后待遇
1、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核编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内享受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相关待遇。试用期满前,由市人社局、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统一对新聘工作人员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按照合同约定,取消聘用资格。
2、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的新聘临床医生享受市政府一次性20万元的住房补贴(购房时政府一次性补贴到位)。
3、新聘人员在办理落编聘用手续后,必须在聘用单位工作十年以上,期间不得提出调动或借用申请。如因工作变动,不能工作满十年的,需全额返还科技人员补贴、住房补贴本金及利息。
四、引进人才工作程序。
1、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由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本科和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相关执业资格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3张二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到虎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人才中心进行报名;
2、报名时间。2019年7月1日至7月31日(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
3、报考者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做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成绩或聘用资格,并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黑政发[2009]30号)的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4、组织面试、考核、公示;
5、履行落编、签订聘用合同等手续。
咨询电话:0467-5888156。
虎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