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本次招聘岗位所需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岗位、人数、条件
计划招聘人数24人(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14名和特岗全科医生10名)详见《顺河回族区2019年特招毕业生需求表》(附件1)。(附件1、2、3请登陆顺河区政府网址下载:http://www.shunhequ.gov.cn)。
招聘单位:顺河回族区乡公立医疗机构(土柏岗乡卫生院和东郊乡卫生院)
三、招聘资格条件
(一)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2、应届和往届全日制医学院校毕业生(含本科生、专科生)。报考时应(往)届毕业生均不受地域(含籍贯地和学习地)、性别、年龄等限制。
3、符合附件1中规定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
(二)特岗全科医生
特岗全科医生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且执业范围注册为临床类别全科医学专业或中医类别全科医学专业的医务人员。
2、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经过省级卫生计生部门(含中医管理部门,下同)认可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转岗培训或者岗位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医务人员。
3、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从事临床医疗工作3年以上(含3年),能够胜任全科医师岗位的医务人员。一般应具有二级以上医院工作经历。
鼓励城市业务水平较高、身体状况较好的退休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参加招聘,补助水平参照特岗全科医生。河南省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编在岗人员不列入招聘范围。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9年7月1日——7月19日(周六周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顺河回族区仪北街区政府东院综合办公楼6楼卫生健康委员会617办公室(东京极地海洋馆对面胡同)。
(三)报名办法: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1、报考者须提供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份、本人近期同版正面免冠一寸彩照4张。
2、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随时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3、报考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应填写《2019年顺河回族区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3份。
4、报考特岗全科医生应填写《2019年顺河回族区特岗全科医生报名登记表》(附件3)一式3份。特岗全科医生报名者按以下三种情况提交相关证件:
(1)符合特岗全科医生报名条件第1种情况的,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医师执业证、全科医生执业证;
(2)符合特岗全科医生报名条件第2种情况的,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医师资格证、省级相关部门培训合格证;
(3)符合特岗全科医生报名条件第3种情况的,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医师执业证。已退休人员还须携带退休证。
5、每个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
6、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应在规定时间(另行通知)持身份证到报名点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考试
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特岗全科医生考试分为面试,成绩均为百分制。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对于医学专业研究生和到乡镇卫生院的医学专业本科生不参加笔试;对于报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紧缺岗位,可直接考核招聘。
(一)笔试
1、笔试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共同组织实施。
2、笔试时间和地点: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报考者须凭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入场考试。
3、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在顺河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二)面试
1、面试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共同组织实施,根据笔试成绩,按报考专业和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并公示,如遇末位名次并列的可同时参加面试。报考岗位拟招聘人数达不到1:3的,组织现有人员参加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时间、地点见《面试准考证》。报考者须凭面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入场考试。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顺河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六、体检与考察、公示
根据总成绩,按拟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核的人员。体检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2010]19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和自动放弃造成的岗位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顺河回族区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七、待遇保障和聘用
(一)待遇保障
1、经费补助。省级财政对特招的本科生按大学期间费用给予补偿性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补助5年。特岗全科医生在服务期内,由中央和省级财政按年人均不低于6万元的标准安排岗位津贴,特岗全科医生年度考核合格后,由乡镇卫生院进行发放。补偿经费在服务期内分年度拨付,每年年初拨付上年度特招生的补偿经费。
2、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纳入编制管理。用人单位有空编的,要优先解决特招生的入编问题,不受服务期限限制;用人单位没有空编的,可在区事业编制总量内,按照“特需特办、人编对号、人留编留、人去编销”的原则,将特招到乡镇卫生院的本科生以及取得医学本科学历的特招专科生纳入人才编制管理,具体人才标准由区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对特招到乡镇卫生院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实行“区招乡用、区乡联动”管理,既可纳入乡镇卫生院编制,也可纳入区级公立医院编制管理,在区级公立医院设立特设岗位,到乡镇卫生院工作。
3、福利待遇。
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
⑴对于纳入编制和岗位管理的特招毕业生,所在单位为其发放绩效工资,并办理社会保险。
⑵对于服务期间暂未入编的特招生,纳入单位正式人员岗位管理,实行同工同酬。
⑶特招到乡镇卫生院的本科生在日后晋升职称时,享受一次提前一年晋升职称的优惠政策;晋升高级职务时,外语和论文不作硬性规定。
⑷对特招到乡镇卫生院的本科生、专科生,为其提供必要的周转住房。
(5)在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政策框架内,按照“两个允许”的要求,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保证“369人才工程”引进人才的待遇与县级医院同资历医生收入水平相衔接。
特岗全科医生:
(1)特岗全科医生在服务期内纳入乡镇卫生院岗位管理,享受所在乡镇卫生院同等岗位职工的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相应的社会保险。
(2)乡镇卫生院要为特岗全科医生提供相应的周转住房和必要的生活条件。
(3)职称晋升时,在乡镇卫生院的工作时间累计计算,享受一次提前一年晋升职称的优惠政策;晋升高级职称时,外语和论文不作硬性规定。
(4)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到全科主治医师岗位。
(二)聘用
由用人单位与特招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同签订情况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特招毕业生在基层工作时间不少于6年(含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服务期内不得擅自离开服务岗位,否则视为违约。违约者退回补偿经费,违约情况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并承担其他违约责任。特岗全科医生在基层工作时间不少于4年,服务期内不得擅自离开服务岗位,否则视为违约。违约者退回补助费用,违约情况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在医师注册和职称晋升等方面给予限制,并承担其他违约责任。
八、纪律与监督
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和特岗全科医生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同时请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纪律一经查实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本简章由顺河回族区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顺河区卫健委人事股0371—23388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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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