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关于进一步严肃机关事业单位进人工作纪律的通知》、《关于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风险防控工作的意见》的有关规定,经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名工作人员,现制定如下简章。
一、招聘单位和名额
开封技师学院是一所以工科为主的综合性职业技术院校,以培养高素质、高技能人才为目标的财政全供的正县级事业单位。根据岗位设置和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理论教师20名、生产实习教师10名。(详见招聘岗位计划)
二、招聘资格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同时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和其它要求,聘用后能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全日制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毕业生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分别按大专、本科毕业生对待;
(四)年龄应符合各专业岗位要求。截止日期以2018年1月1日为准。例如:30周岁以下是指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是指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45周岁以下是指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5.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报名及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考人员,于2019年01月09日至01月11日每天的9:00至12:00,13:00至17:00到开封技师学院行政楼三楼1310会议室进行现场报名。
报名地址:开封市第五大街与职教路交叉路口西
现场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相关资格证件等原件及复印件2份(在职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2019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专业及学历层次证明等相关证件)。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报考人员需提供3张近期同底版免冠1寸照片,报考人员是在职人员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报考人员报名时,需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表格可由报考人员在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下载中心或在开封技师学院官方网站下载打印。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核发准考证。领取准考证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注意事项
1.各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的开考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3以上。根据招聘单位岗位急需紧缺的需要,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用人单位及主管委局研究并提出申请,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批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降低比例后仍达不到要求的,此岗位招聘名额递减或取消。岗位取消的报考人员可在报名结束后的规定时间内重新选报其他岗位。
2.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
四、考试
(一)教学技能测试
教学技能测试主要采取试讲或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1001岗位、1002岗位、1003岗位、1004岗位、1005岗位、1006岗位、1007岗位、1008岗位、1009岗位、1010岗位、1011岗位、1012岗位、1013岗位、1014岗位、1015岗位教学技能测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1016岗位、1017岗位、1018岗位、1019岗位、1020岗位、1021岗位、1022岗位、1023岗位教学技能测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试讲、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成绩均现场公布。所有拟招聘岗位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人员,按《准考证》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试讲或专业技能测试。教学技能测试后,根据试讲成绩,按拟招聘岗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下一环节人员名单。教学技能测试中有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的,均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
(二)面试
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在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开封技师学院官方网站进行公告。
具有博士学位、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及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员参加此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可以免面试,其面试成绩按照相同专业岗位进入面试人员的平均成绩计算;也可选择参加面试,其面试成绩按照其本人实际考试的成绩计算。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办法
教学技能测试成绩×50%+结构化面试成绩×50%
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以教学技能测试成绩高的优先进入下一环节。
六、体检和考察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相关要求在开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开封技师学院官方网站公布。
2.因体检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造成的岗位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
3.根据体检结论,按拟招聘岗位名额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是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工作实绩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素质和能力。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由用人单位及主管委局研究并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批准后,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体检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
七、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相关的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三年(含试用期)。
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受聘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有关手续,到用人单位报到。对本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记入诚信档案的情况
1.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提供虚假信息的;
2.考试过程中有作弊行为的;
3.违背考试纪律要求的;
4.考察合格后无故自愿放弃的。
九、其他事项
1.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网址:www.kfrs.gov.cn)、开封技师学院官网(网址:www.kfjx.com)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专用网站,有关考试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该网站进行发布,不在单独通知考生本人,请考生随时关注网站信息。凡各环节未按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2.若部分岗位的试讲或专业技能测试的报考人员不在同一考场,则该岗位的报考人员试讲或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采用二次平均法加权计算该项成绩。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将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5.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开封市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
6.本简章由开封市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招聘监督:0371-236666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