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简介
关于广东省珠海市的人文历史、自然地理、风土人情及政务信息等情况,考生可登录珠海市人民政府网站(www.zhuhai.gov.cn)查询。此次招聘单位为珠海市人大常委会立法研究中心,是市人大常委机关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考生可登录网站(www.zhrd.gov.cn)进一步了解珠海市人大常委会有关情况。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一)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社会人员(具体资格条件请看附件1)。
(二)国(境)外取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已毕业留学归国人员(报考前须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中国留学生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
(三)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广东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报考前须取得相应的证书,证书遗失的可提供发证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
三、招聘岗位、人数、对象、资格条件及薪酬待遇
(一)应聘者须具有以下基本资格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含计划生育),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适应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和身体条件。
(二)各招聘岗位人数及具体资格条件详见《珠海市人大常委会立法研究中心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专业名称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执行;学历学位的取得时间和工作经历年限、年龄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31日。考生应聘视为自愿服从工作分配,拒绝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7月16日至7月18日24时止。
2.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不设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按网上提示的办法注册、如实填写个人信息进行报名。应聘者应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2019年7月24日至7月25日,请自行从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与本人身份证作为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的凭证,逾期不打印准考证造成无法考试的,后果自负。
4.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须同时具备所学专业学历和学位证书(包括以第二学位报考的),研究生学历人员亦可以符合岗位条件的本科阶段学历学位报考;专业名称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执行。
(2)考生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不一致的岗位,考生所学专业以招聘岗位要求学历证书上的专业为准,毕业证书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以及学位证书上的学位种类不作为专业依据。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提交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及其他需要提供的佐证材料。
(3)下列人员不得应聘:不讲诚信正被有关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联合惩戒对象的;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在本次招聘过程中,以虚假信息应聘或在考试过程中违纪舞弊,并经招聘单位认定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4)考生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的,自行征求原工作单位意见后报考,因此影响聘用的自行负责。
(5)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考资格。考生提交报名材料应聘的,即视为考生本人知悉且符合此次招聘各项报考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不得报考。
(6)有基层工作经历人员报考可享受以下优惠待遇:根据国办发〔2009〕3号、粤人发〔2007〕141号和粤组通〔2008〕50号等文件精神,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其中大学生村官具有第一优先权。服务期满考核合格3年内(按颁发的证书日期至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时间)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和大学生村官,笔试成绩加5分,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符合条件人员凭有关证明材料享受优惠待遇。
5.其他事项。各岗位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报考人数的比例不足1:3时,该岗位将不予开考。
(二)考试
1.笔试时间初定为:2019年7月26日,考场地点初定为:珠海市香洲区,最终确定的笔试时间及考场地点见准考证。本次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其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2.笔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采取闭卷形式,主要测试考生的岗位相关专业知识及书面表达能力等内容。笔试结束后,依笔试合格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人数达不到设定比例时,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面试。末位同分的同时进入面试。
3.笔试成绩和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市人大常委会网站(www.zhrd.gov.cn)、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公布。请报名者届时登录网站查看,不再另行通知。
4.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理论素养、思维能力、创新能力以及有关专业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面试当场评分、统分,现场公布成绩。面试结束后,计算面试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并依其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人选。面试成绩、各岗位体检及考察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珠海市人大常委会网站公布。面试时间及地点:详情由工作人员电话通知。
(三)资格复审
1.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将电话通知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安排其参加面试,并根据需要决定是否根据笔试成绩合格者分数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面试对象。
2.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需提供应聘材料中所有证件、证明材料的原件核验。资格复审材料(请按下列顺序装订提交):①《珠海市人大常委会立法研究中心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报名系统打印);②近期大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③身份证(或户口簿等其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及岗位资格条件所需的其它佐证材料;④应聘人员根据自身情况还须提交以下材料: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基层服务项目有关证书(证书遗失的可提供证书颁发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已毕业留学归国人员,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中国留学生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
上述材料,资格复审时提交复印件一份,其他各类证书、证明材料提交复印件审核原件,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四)体检及考察
体检在指定的珠海市二级甲等以上公立医院进行,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费用考生自理。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五)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被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珠海市人大常委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招聘结果经主管机关认定后,办理拟聘人员人事调动或毕业生接收、聘用等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6-2125123,联系人:宋嘉平,监督或投诉电话:0756-2125652。
(二)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将根据需要决定是否递补:1.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或因自身的原因未按时办理报到手续的;2.伪造、涂改证件或证明、弄虚作假、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3.因公示有异议经核查属实影响聘用的;4.有违法犯罪或违纪历史,招聘单位认为不宜聘用的;5.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的。
递补规则是:在同岗位面试合格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拟递补人员总成绩同分的,分别按笔试、面试顺序取成绩高者为递补人员。需要递补的将由珠海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在官方网站发布递补公告继续招聘程序。
(三)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聘用有关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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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珠海市人大常委会立法研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珠海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9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