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条件
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身份健康,无违法乱纪行为(未受到过刑事、治安、党纪、政纪处分);大专以上文化,能够熟练操作办公office软件。踏实肯干,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具有履行所聘岗位职责的资格和能力。
二、岗位要求
岗位1:具备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具备较好的文字功底,能够起草政务信息、总结等。
岗位2:40周岁以下,具有经济类(财会专业优先)专业知识,熟悉企业财务流程,具备一定文字功底;有从事成本调查、审计等工作经验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三、应聘流程
报名人员请于7月12日前至市发改委办公室(市政府主楼623办公室)填写报名表,携带照片、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通过审核后参加我委组织的笔试、面试,择优录取。
联系人:胡女士,82468958。
四、工资待遇
试用期1个月,正式聘用后缴纳“五险一金”,可享受餐费补贴、生日慰问、体检、疗养等各项福利,具体工资面议。
五、其他事项
与金盾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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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