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择优聘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招聘程序、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聘职位
汕尾市华侨管理区招聘党建指导员9名。
三、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责任心强,有一定的政策理论和文字水平,有从事相关党务工作和群众工作经验,有独立工作能力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懂计算机操作,热爱党建工作;
(二)中共正式党员,35周岁以下,男女不限,身体健康;
(三)大专以上学历;
(四)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五)本区户籍党员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六)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有参加法轮功或其他邪教组织经历的;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道德品质上有劣迹行为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19年7月12日9:00至2019年7月17日16:00。对《2019年汕尾市华侨管理区招聘党建指导员公告》无异议的参加报名,报考者按要求先后在以下两个网站报名:
1.在汕尾人才网报名系统(http://www.shanweirc.com)报名。报考者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岗位代码等;
2.在广东省人事考试局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www.gdkszx.com.cn/pt/WebRegister/index.aspx)报名。进入报名系统后,选择“广东省汕尾市”考区、“2019年华侨区招聘专场”批次,报考者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报考“windows7”、“word2007”和“excel2007”模块,并在线支付报名费用。
(二)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报名时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在“汕尾人才网报名系统”按要求上传本人相片(相片为160×224像素并小于100KB的jpg格式图片,必须是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照片),录入报名信息时未按规定上传照片或上传虚假照片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或考试资格。
2.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不诚信报名或提交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考试或聘用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有伪造、变造学历、学位、职称等证件或工作经历证明等行为的,按规定追究个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报考人员须于资格审核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
4.网上缴费。报考者按66元/科目在网上支付报名费,报名费由国家人社部有关部门按规定收取,成绩合格者由国家人社部有关部门核发资格证书。招聘单位和汕尾市考试办不收取费用。
5.打印准考证。报考者应于2019年7月20日至7月23日登录“http://www.gdkszx.com.cn/pt/WebRegister/index.aspx”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上无相片,考试当天将进行现场拍照),逾期未打印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五、考试
考试包括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机考(以下简称“机考”)和面试。
(一)机考
本次机考科目共3个,分别为“windows7”、“word2007”和“excel2007”,设定每个科目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机考成绩=windows7成绩*30%+word2007成绩*35%+excel2007*35%,,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机考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资格审核
按机考成绩从高至低排序,以招考岗位聘用名额的1︰3确定入围对象,若机考成绩名次并列的,并列名次的考生一同参与资格审核;若资格审核合格,一并参与面试。
进入面试考生名单在“汕尾人才网”进行公布。
资格审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审核时,应聘者必须持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页)、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鉴定证明、党员证或党员相关证明、计划生育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并现场签订《考生承诺书》。(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资料应当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三)面试
本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对象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面试组织管理办法(试行)》《广东省公务员录用面试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执行,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具体方法为:
总成绩=机考成绩×60%+面试成绩×40%
合成后的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2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若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机考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五)体检、考察、公示和递补
1.体检。根据总成绩的高低为序,按该招聘岗位名额依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工作按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广东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具体体检时间及事项另行通知。
2.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对象,由区组织人社局组成考察组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3.如体检、考察出现不合格或放弃的,可依岗位递补体检或考察对象。如存在岗位聘用人员不足的情况,将根据考试成绩高低进行调剂。
4.经考察合格拟聘用的人员名单将在“汕尾人才网”公示7天。
(六)聘用
1.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没有异议的,由区组织人社局按照各单位实际情况分配,各单位按有关程序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对象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或签订合同后未按区组织人社局批准15天内未到岗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含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各单位负责聘用人员的日常管理,合同期间,由区组织人社局进行定期考核,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解除合同。合同期满,区组织人社局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续聘或解聘。
2.薪酬待遇。按每人每月3600元发放,“五险一金”按区事业单位在编在岗财政供养人员的标准执行。
六、本公告如有不尽之处由区组织人社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660-8255398
区组织人社局:0660-8255828
点击下载>>>
汕尾市华侨管理区组织人社局
2019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