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4.年龄30周岁以下,会计或审计专业,从事会计或审计相关工作3年以上;
5.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能胜任岗位工作;
6.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9年7月5日。
二、不得报考情形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有参加邪教组织经历的;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道德品质上有劣迹行为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考办法
(一)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19年7月12日9:00至2019年7月17日16:00。对《汕尾市科学技术局招聘政府聘员公告》无异议的参加报名,报考者按要求先后在以下两个网站报名:
1.在汕尾人才网报名系统(http://www.shanweirc.com)报名。报考者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岗位代码等;
2.在广东省人事考试局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www.gdkszx.com.cn/pt/WebRegister/index.aspx)报名。进入报名系统后,选择“广东省汕尾市”考区、“市科技局招聘专场”批次,报考者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报考“windows7”、“word2007”和“excel2007”模块,并在线支付报名费用。
(二)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报名时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在“汕尾人才网报名系统”按要求上传本人相片(相片为160×224像素并小于100KB的jpg格式图片,必须是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照片),录入报名信息时未按规定上传照片或上传虚假照片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或考试资格。
2.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不诚信报名或提交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考试或聘用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有伪造、变造学历、学位、职称等证件或工作经历证明等行为的,按规定追究个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报考人员须于资格审核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
4.网上缴费。报考者按66元/科目在网上支付报名费,报名费由国家人社部有关部门按规定收取,成绩合格者由国家人社部有关部门核发资格证书。招聘单位和汕尾市考试办不收取费用。
5.打印准考证。报考者应于2019年7月20日至7月23日登录“http://www.gdkszx.com.cn/pt/WebRegister/index.aspx”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上无相片,考试当天将进行现场拍照),逾期未打印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四、考试
考试包括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机考(以下简称“机考”)和面试。
(一)机考
本次机考科目共3个,分别为“windows7”、“word2007”和“excel2007”,设定每个科目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机考成绩=windows7成绩*30%+word2007成绩*35%+excel2007*35%,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机考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资格审核
按机考成绩从高至低排序,以招考岗位聘用名额的1︰3确定入围对象,若机考成绩名次并列的,并列名次的考生一同参与资格审核;若资格审核合格,一并参与面试。
资格审核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审核时,报考者须提交如下证件及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审查后退回原件),同时提交近期免冠一寸彩照2张。
(2)《汕尾市科学技术局公开招聘政府聘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请报考者自行上网下载,填报后用A4纸打印、贴上照片(一式两份)带到审核现场。
报考者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核,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核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
(三)面试
资格审核合格者进入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合格实有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详见汕尾人才网)。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五、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机考成绩×50%+面试成绩×50%)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若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机考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体检项目、合格标准按照汕尾市政府招聘聘员体检标准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或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将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六、考察
体检合格后由用人单位按规定进行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报考人员放弃的,可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七、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选,在汕尾人才网公示7天。
八、聘用
(一)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没有异议的,汕尾市科学技术局按有关程序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为3年。获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含在聘用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聘用;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聘用人员工资按《汕尾市市直单位政府聘员管理办法》(汕机编﹝2018﹞9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按有关规定办理。
(三)汕尾市科学技术局对聘用人员进行年度考核。年度考核不合格者,或违反有关管理规定的,汕尾市科学技术局将按有关规定对聘用人员办理解除合同手续;合同期满,汕尾市科学技术局研究决定是否续聘。解除合同关系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九、有关纪律要求
(一)报名人员提供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资格,并通知有关单位严肃处理。
(二)报名人员不得有托人说情、打招呼等行为,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咨询电话:
汕尾市科学技术局办公室:0660-33654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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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科学技术局
2019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