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海丰县政协办公室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聘员,现将相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招聘海丰县政协办公室政府聘员3名。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责任感,服从组织安排;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
(四)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五)文字功底扎实,有较强的写作能力和良好的沟通能力,具备基本的计算机操作和网络知识,有大中型会议服务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六)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3.在各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薪酬待遇
政府聘员经费实行财政包干制(含五险一金),每月3000元,具体工资福利待遇按我县政府聘员工资标准执行,其他补贴按政府有关文件执行。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4月2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海丰县政协办公室(县政府大院内西侧三楼3312室)。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并由县政协办公室现场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报考者须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个人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色照片2张。
4.有关要求:
(1)报考者应在本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报名,按照本人的学历、年龄等条件,认真慎重核对招聘条件要求,填写《海丰县政协办公室政府聘员报名表》(一式二份,可在附件自行下载填写)并于报名时提交。
(2)报考者若被录取后未按要求聘用到岗工作的,3年内不得报考县政协办公室招考招聘岗位。
(3)本次招聘不收取考生报名费。
(二)考试
考试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成绩按招聘名额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广东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执行。若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人员递补。
(四)政审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政审对象,由县政协办公室政府聘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政审工作,主要了解政审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等方面情况。政审对象如有违法违纪行为等不符合任职条件的,经查证属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五)公示
根据政审结果,由县政协办公室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海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若出现空额的情况可在当年报考者中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县政协办公室按有关程序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3年(含试用期3个月),此后每三年一聘。合同期间,每年一考核,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解除合同;合同期满后,根据实际情况由本单位决定是否续聘或解聘。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二)报考者须保持手机(报名表上手机号码)畅通,以确保联系。
(三)报考者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资格,并通知有关单位严肃处理。
(四)报考具体事宜可致电海丰县政协办公室进行咨询,电话:0660-6622504。
海丰县政协办公室
2019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