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一)近五年内无刑事处罚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
(二)年龄40周岁以下,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三年以上的管理工作经验。
(三)专科以上学历,能熟练操作办公软件,具有一定的公文写作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四)非在编公职人员和彩票代销者。
二、招聘程序
(一)实行现场报名;
(二)笔试(公共基础知识);
(三)根据笔试成绩由单位进行面试;
(四)体检(费用自理);
(五)录用签订合同。
三、工资待遇
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间工资2200元,不享受绩效工资;转正后待遇底薪2900元/月+绩效工资,并统一为员工购买“五险一金”,享受双休和国家法定节假日,出差费、交通费按《保山市市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四、相关要求
(一)报名时间:2019年7月9日-17日
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保山市福利彩票管理中心办公室现场报名(保山市隆阳区海棠香郡12—3商铺)
(三)报名材料: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2.学历证
书;3.个人工作简历;4.近期二寸证件照2张
(四)笔试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联系方式:李永吉18725359274、0875-2132952
五、上班地址
施甸县阳光广场中福在线销售厅
昌宁县滨河西路中福在线销售厅
六、聘用
(一)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后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年一签。
(二)拟聘人员将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保山市福利彩票管理中心报到,办理有关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本次招聘工作由中共保山市民政局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实施全程监督,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职工进行监督。
中共保山市民政局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电话:0875-2160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