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领导
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农业农村局局长担任,招聘工作组成员由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招聘单位等有关部门人员组成。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遵循自愿报名、德才兼备、学用一致、“公开、公平、公正”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单位、名额、岗位及具体条件
本次招聘单位为丽江市种子管理站,招聘1名土地资源管理专业的全国一本类高等院校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优秀毕业生,获得硕士学位以上。同等条件下,全国985、211类重点高校毕业生优先考虑;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四、招聘基本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思想品德好,勤奋好学,能吃苦耐劳,热爱农业科技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备应聘岗位的资格条件;
5.年龄在35岁以下(即:1984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因违规处于事业单位考试禁考期内的。
5.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相关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地点和面向范围:
1.报名时间及地点:
2019年7月15—20日正常工作时间,丽江市农业农村局人事科,地址: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长水路268号。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面向范围:全国一本类高等院校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具有丽江市户口。
(二)报名资格审查:考生报名的同时由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初审,主管部门复审;
(三)注意事项:考生报名时要求持所在学校开具的学历及学位证明或毕业证书等相关材料、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有工作单位的需要提交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到招聘单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六、招聘方式、步骤及程序
(一)招聘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审核,再另行通知时间地点进行岗位能力测试的方式;
(二)招聘步骤及程序
1.资格审核: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报名考生提供的资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方能进入岗位能力测试;
2.岗位能力测试:在招聘工作组、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组的全程参与和监督下由用人单位组织专场岗位能力测试,对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进行考评并当场公布成绩。
(1)岗位比例条件:本次招聘岗位不受开考比例限制,设最低分数线为70分。
(2)测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岗位能力测试设5个考官,设1个主考官和4个考官,主考官原则上由用人单位指定,其他考官和现场工作人员从市内有关专家、用人单位参与本次招聘的有关专家、业务骨干和工作人员组成。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和纪检监察部门有关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3)测试内容:测试内容以招聘岗位的专业知识为主,重点测评考生的专业素质和其他综合能力。测试题由用人单位在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局和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有关人员现场监督下现场封闭出题,并严格执行有关面试工作纪律。
(4)测试分数和成绩计算办法:每位考生的测试时间不超过20分钟。岗位能力测试总分为100分,按照5个考官取平均分的方式进行计算。岗位能力测试按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等额确定人选进入后续程序,若成绩并列考生通过现场加试一道题进行。
(5)测试时间和地点:测试时间和地点由用人单位根据现场报名情况和招聘工作安排情况在报名结束后以电话通知的方式通知到每位符合条件的应聘考生。
(6)考生注意事项:招聘全程(除能力测试时间)保持电话畅通,参加岗位能力测试的考生务必按照用人单位通知测试的时间和地点持身份证原件进入测试候考室验证并抽签确定测试顺序,由工作人员宣读测试纪律、规则。测试开始后15分钟仍未报到的考生,作自动弃权处理。
3.体检和考核
(1)体检具体时间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2)体检:在丽江市体检中心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有关行业要求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天内提出复检申请,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后仍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3)资格复审和考核:资格复审由用人单位根据时间安排对各拟聘人员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进行初审并报市农业农村局复审再次确认拟聘人员资质条件,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或未如期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者,取消应聘资格。考核由用人单位通过查阅学生档案、听取学校、实习单位意见和岗前业务素质考核等方式对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水平和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考核。
七、公示
对岗位能力测试、体检、资格复审和考核合格的人员进行拟聘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
八、递补
如因资格复审、考察、体检、公示、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照岗位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递补。
九、审批
以上程序结束后,由用人单位办理后续审批手续,办理过程需结合本方案第九条其他事项第(一)条、第(二)条。
十、其他事项
(一)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一年。根据丽市人〔2006〕44号和丽市人〔2007〕57号文件要求,在试用期中,用人单位要对新聘用人员进行岗位能力的考试考核。试用期满,考试考核合格的,按程序办理转正手续。
(二)本次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未尽事宜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文件规定办理。
咨询电话:丽江市农业农村局:0888—8889005
丽江种子管理站:0888-564386
监督电话:丽江市纪委派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0888-8889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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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