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品行优良,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方式
唐山市环境执法支队环境信访受理中心工作人员(负责昼间和夜间环境信访举报受理及相关工作)。本次招聘由市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组织实施,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类本科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三)男性,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9年6月以后出生)。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传染疾病,无家族精神病史,无纹身,无色盲,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2.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人员;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参加非法组织的人员;
5.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现役军人。
四、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招聘考试(面试)、体检、岗前培训、拟聘人员公示、录用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7月16日(9:00至11:30,13:30至16:30)。报名时需由本人提交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等原件和复印件、一寸同版正面免冠彩色近照2张,交纳考务费100元(现金支付)。
2.报名地点:唐山市民服务中心B区二层??号窗口(路南区丹凤路与艺文道交口南3门进入,上二楼东侧就业窗口区)。
(二)考核形式及内容
1.考核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总分值为100分,面试时间不超过6分钟。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仪表举止、语言表达能力、综合文化素质、应变能力和处理问题能力等。
2.资格审查合格者,携带身份证于7月23日(9:00至11:30,13:30至16:30)到报名地点领取面试通知单。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详见面试通知单。
(三)公示、体检、岗前培训、录用
面试结束后,按体检人数与招聘人数1:1的比例,依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公示3天。如比例内末位考生成绩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递补:学历(学位)高者优先、具有相关工作经历长者优先。体检人员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因体检原因出现招聘人员缺额时,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岗前培训。经岗前培训达到上岗要求后确定为录用人员。
五、用工性质和待遇
(一)用工性质为劳务派遣,录用人员与唐山市人才派遣中心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贰年,试用期半年,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表现可续订或终止。
(二)缴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保险、生育险和住房公积金。扣除各项保险后,月实发工资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三)双休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需轮流值班。不提供住宿。
(四)工作地点:唐山市生态环境局(北新西道86号)。
六、其他事项
报名特别提示:
1.考生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报考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招聘公告》。
2.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报考人员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在公开招聘的任一环节中(包括试用期),凡发现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资格。
3.不明事宜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315-2332521。
2019年7月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