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详见《连云港市海州区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岗位表》可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lyg.gov.cn/)、海州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lyghz.gov.cn)查询、下载。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素养和实践能力,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18周岁以上(即1983年8月1日至2001年7月31日期间出生)。具有与招聘专业一致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8年8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与招聘专业一致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3年8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具备《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
(六)资格条件中的学历指国民教育序列学历,详见《岗位表》。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七)资格条件中工作年限指周年,截止时间计算到2019年7月31日,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八)本次招聘的全部岗位均没有户籍限制。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岗位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招聘人员,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有政策规定不得提前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相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纳入连云港市海州区事业编制管理,享受连云港市海州区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
四、报名事项
报名及资格审核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
(一)报名时间、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要明确申报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2019年7月23日至7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节假日正常休息)。
2.报名地点:连云港市海宁中学二号楼(南楼)一楼报告厅(海州区建设中路56号)。
3.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19年7月23日-7月25日每天的9:00-16:00,节假日正常休息。逾期,视为没有异议。
4.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19年7月23日-7月25日每天的9:00-16:00,节假日正常休息。
5.政策咨询电话:0518-85605580(报名和资格复审期间请拨打此电话)
(二)报名材料
请应聘人员真实、准确、完整地提交以下材料:
1.《连云港市海州区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正反面打印如实填写)一份;
2.近期免冠同底1吋彩色照片3张;
3.本人身份证(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学历证书,其中:全日制普通高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已取得毕业证的须在报名时提供学历证书原件,暂未取得毕业证的须在报名时提供就读院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的毕业生须在报名时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在报名时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原件;
5.岗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
第3-5项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还。
(三)报名注意事项
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应聘,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填写的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有效。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连云港市海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一步咨询确认。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将及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存在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1.各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3:1,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或取消报名。对少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紧缺、急需岗位,经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并于开考前在海州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2.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3.对报名期间遇到的特殊情况,经研究后,将在海州区人民政府网统一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4.全日制普通高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证书,其中:应届博士毕业生可放宽至2019年12月31日前取得。逾期不能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
5.本人现场报名确有困难者,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同时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报名费
本次公开招聘收取笔试费100元/人,对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收取面试费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应聘人员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应聘人员,免收考试报名费。报名时,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应聘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应聘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扶贫工作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
五、考试
(一)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连云港市海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二)笔试
1.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个人或部门举办培训辅导。
2.笔试采取闭卷答题形式进行,笔试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50分。
3.领取准考证:2019年8月1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应聘人员凭报名时的收费凭证和本人身份证(代领人需持代领人身份证和应聘人员身份证)到报名点连云港市海宁中学二号楼(南楼)一楼报告厅(海州区建设中路56号)领取笔试准考证,未按时领取准考证的,视为主动弃考。
4.笔试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和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5.笔试成绩将在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以百分制的形式在海州区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三)资格复审
1.笔试阅卷结束后,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招聘岗位拟聘用的人数,按3: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请进入资格复审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在成绩公布后保持报名时填报的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复审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报名时所需的各类证书、证明材料原件。
3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直接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应聘同一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被取消面试资格的人员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陈述申辩。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将在海州区人民政府网公布,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
(四)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已经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50分。面试成绩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应聘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二位小数。
(六)总成绩、排名公布的时间和方式
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海州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组织加试,方式另定。体检由连云港市海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入围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连云港市海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监督指导下按照《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组织实施考察。
七、公示
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海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公示有异议影响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连云港市海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如递补,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同分,处理方式同上)。
八、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招聘单位按规定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按国家规定约定试用期。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或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九、招聘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十、监督和举报
1.连云港市海州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18-85211136
2.连云港市海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举报电话:0518-85605580
十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连云港市海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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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海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