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位及人数
岗位要求及招聘人数详见《光明区应急管理局公开招聘专干人员职位表》(附件1-1)、《光明区人力资源局公开招聘专干人员职位表》(附件1-2)
二、报考条件及要求
(一)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品行,遵纪守法,无犯罪记录;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十八周岁以上,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符合本公告及附件职位表所列的岗位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者,不予接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5.不符合岗位任职回避要求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
2019年7月13日(星期六)起至2019年7月17日(星期三),报名时间截至7月17日下午17:00。
(二)报名方式
1.网络报名
(1)报考者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和扫描件)打包压缩,发送至电子邮箱(应急管理局邮箱:ajjbgs@szgm.gov.cn),邮件标题格式统一为“报考单位+岗位编码+姓名”;(2)报名资料书面件将在考试时统一收取,请务必留存好报名资料书面件。
2.报名资料
(1)《工作人员报名表》原件(表内要贴本人近期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扫描)(附件2);
(2)报名人员信息表(附件3);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验原件交附件);
(4)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可先交学历学位电子验证证明,毕业后补交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5)学历电子备案注册表(学信网上电子认证,验原件交复印件);
(6)计划生育承诺书(附件4);
(7)无违法犯罪承诺书(附件5);
(8)任职回避承诺书(附件6);
(9)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3、温馨提示:
(1)咨询时间为工作日9:00-12:00,14:00-17:00;(2)咨询联系人:刘小姐、涂小姐;联系电话:0755-23242834、0755-21022339。
(三)资格初审
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和入职前的资格复审。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不可弄虚作假,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
2.报考相关资格、工作经历、年龄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19年7月10日。岗位要求取得相关证书、资质或工作经历的,必须在此之前获得。
3.应急管理局和人力资源局将通过电话或短信的方式对符合条件报名成功的考生进行回复。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考试
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通过资格审核的考试人员名单将以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资格复审
根据考试成绩高低排序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从报考该岗位的考生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确定拟用人选
经考试、资格复审、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不属实或属实但不影响聘用的,且不违反聘用和任职回避有关规定的,确定为聘用的人选。
七、办理入职
确定为聘用的人选,由第三方人力资源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岗位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具体工作由深圳市光明区应急管理局和光明区人力资源局联合统筹安排。
八、用工性质
本次招聘人员用工形式均为劳务派遣用工,薪酬待遇及晋升按照光明区专干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九、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深圳市光明区应急管理局、深圳市光明区人力资源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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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应急管理局
2019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