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及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人员,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四)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六)涉及年限计算的时间截至2019年7月31日,35周岁以下是指1983年7月31日之后出生;
(七)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八)社会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9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19年7月31日至8月2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中山市东区博爱六路22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D区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E33室。交通路线:可乘B10、K16、003、035、36、098、091、208路公交车到“博览中心”站或“博览中心南门(远洋城)”站下车。
4、联系电话:0760-89817360,联系人:彭先生、袁小姐。
5、投诉电话:0760-89817006。
(二)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须按照本公告的要求,于规定时间内携带有关资料进行现场报名。如本人不能到现场报名的,除需提交报名所需资料外,还需要提交委托书原件一份(需委托人签名并在签名处按指纹)、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进行报名。
2、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原则上要求一致,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专业代码参见《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9年版)》(附件3)。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3、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凡属于“三支一扶”毕业生等政策条件加分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提供或超出报名期限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5、港澳学习、留学归国人员在报名时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6、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携带:
①填写清楚的《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双面打印一式一份,并张贴彩色证件照片);
②居民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本人须在封面左上角注明所学专业代码,须为《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9年版)》里的专业代码);
③近期1寸正面免冠半身标准彩色照片2张(背面写上姓名)、与彩色照片一致的电子版相片(需将文件名命名为考生姓名);
④报考“要求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职位的考生,还需提供截至2019年7月31日累计工作时间满2年的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以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书面证明以及劳动合同或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等材料为依据(工作证明必须提供,劳动合同、社保证明任选其一)。
7、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不指定考试用书。
2、笔试时间:2019年8月17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地点及有关考试事项见准考证。
现场报名通过资格审查的,于2019年8月15日、16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到原报名点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领取准考证(不再电话通知)。如本人不能到现场领取准考证的,可凭委托书原件一份(需委托人签名并在签名处按指纹)、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领取,未能按时领取准考证的,将被视作放弃考试。
3、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4、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行政服务中心、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公布。
(二)面试
1、按照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数量,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人数如果达不到设定的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
2、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
3、面试人员名单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行政服务中心、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布。
4、中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成立面试评委小组,统一时间进行考评,在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5、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五、体检
(一)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二)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具体体检事项安排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考察和拟聘资格。
(三)体检不合格或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将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六、考核
(一)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核人选,由中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其考察,并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二)考核不合格的或放弃考核资格的,将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七、公示
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选并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行政服务中心、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在政策许可范围内办理相关手续,由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九、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的应聘者,取消聘用资格,所缺名额可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从应聘同一岗位的符合条件的其他考生中依次递补人选: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核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4、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二)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三)本次招聘中涉及的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四)本公告由中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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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岗位一览表.docx
中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2019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