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用人单位情况简介
广州市档案发展中心(广州市音像资料馆)为广州市国家档案馆直属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为全市重要政务活动、重要会议以及反映社会民风、民俗活动进行摄影、摄像、录音,并进行整理、编目、后期制作;收集整理各类影视音像资料;用专业手段为政府保存、整理城市文化遗产音像档案资料;为全市各级机关、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开展学术、教育、科研、咨询等活动提供音像档案公共服务;负责市国家档案馆档案展览、陈列;协助市国家档案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全国中小学档案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建设和日常管理;负责馆藏档案资料技术保护,开展档案保护技术研究和档案资料保护工作的业务咨询服务。
二、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岗位。
详见《广州市国家档案馆直属事业单位2019年第一次公开招聘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
(二)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报考职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7.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18〕3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未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生;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受其他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4.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5.近两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6.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7月29日9:00至2019年7月31日17: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登陆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gz.gov.cn),按网上提示进行网上报名。笔试前不进行人工资格审查,由报名系统初审。
3.每名报考人员限报1个职位,考生只能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考及考试,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招聘职位的计划聘用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才能进行考试,如达不到考试比例要求的,则取消或减少相应职位的招聘人数。
(二)考试。
实行笔试加面试的形式。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具博士研究生学历及博士学位的不需参加笔试,考生报名成功后,直接进入资格复核。
1.笔试。
(1)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的考生请于2019年8月7日-9日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过期不打印准考证造成无法参加考试的后果自负。
(2)笔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不指定任何参考书和资料。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满分100分,按40%计入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合格才具备面试资格。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考生的笔试成绩在报名网站公布,考生可自行登录查询。
2.面试对象确定办法。
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依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拟录用人数1:5的名额确定面试对象。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入资格复核。
3.资格复核。
(1)面试前对面试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资格复核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资格复核应提供如下材料:报名登记表、准考证、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工作经历材料(劳动合同和社保缴费记录)、计划生育材料;现工作单位为党政机关或国有企事业单位的,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资料。
部分复印件要求: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居民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复印在同一页)。
(3)报考者所提交的材料必须完整、真实、准确、有效,且与《报名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并提供原件以供核对。
(4)凡与报考条件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的,均不得参加面试。
(5)资格复核合格,进入面试的考生名单将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4.面试。
(1)参加面试者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时间、地点及其他工作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和成绩。主要考察面试者的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及相关知识掌握的情况。采用结构化面试或实际操作等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按60%计入总成绩。
(3)面试成绩由工作人员当天以书面形式告知报考者。
5.计算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4:6比例进行计算,免笔试的考生以面试成绩作为考试总成绩。如出现总成绩相同,则依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若面试成绩也相同的,按学历学位层次从高到低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三)体检。
1.根据报考者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每个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2.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组织实施。体检统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察。
1.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和组织考察,考察工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2.考察合格人员列为拟聘用人员。
3.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及相关待遇。
1.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聘用人员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聘用人员在试用期、聘用期的工资待遇,按照国家、省和市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福利待遇标准执行。
四、有关问题说明
(一)关于报名事宜的说明。
1.报考人员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选择相应的报考职位。
2.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职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年龄、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网上报名首日。
(二)关于附件中的学历学位、专业及招聘人员类型的说明。
1.专业名称及代码参考《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确定。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所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则须在报名前提供毕业证书和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报考。
2.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准。
3.招聘人员类型分“2019年毕业生”“非2019年毕业的往届生”“不限”等三类,其中“2019年毕业生”是指于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非2019年毕业的往届生”指于2018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不限”是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
(三)关于递补调剂的说明。
当出现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放弃录用或公示中发现问题等情况,可从同一岗位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
(四)报考人员已具有的专业技术资格或职员等级高于应聘职位等级的,如被聘用,均按招聘职位中标明的岗位等级聘用。应聘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五)本公告及其附件中的“不低于”“以上”“以下”等均包含本级基数。
五、本公告由广州市国家档案馆人事部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20—31050838联系人:孙汝胜
监督电话:020—31050971联系人:张凡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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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州市国家档案馆直属事业单位第一次公开招聘人员岗位需求表.xls
广州市国家档案馆
2019年7月14日